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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马以南声明“2大谬误” 律师呛:难道要告马英九? 马英九大姐马以南今天(16

指马以南声明“2大谬误” 律师呛:难道要告马英九?

马英九大姐马以南今天(16日)通过律师发表3点声明,表示目前辅助宣告案仍由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审理中,并强调若再有人以马英九名义或持其签署文件进行任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此,律师黄帝颖晚间发文直指该声明存在“两大谬误”,更反问:“难道马以南要告马英九吗?”

黄帝颖指称,第一项谬误在于,目前法院尚未就马英九辅助宣告案作出裁定,马英九依法仍属完全行为能力人。马以南在声明中提及“有关马英九申请辅助宣告事件,刻由台北地院家事法庭依法审理中”,正代表案件仍在审理,并未裁定成立。因此,马英九依法仍可进行签名及其他法律行为,马以南在法律上无权限制其签署文件或从事任何法律行为。

黄帝颖进一步表示,第二项谬误,则是马以南在声明中指出,若再有以马英九名义或签署任何文件进行各项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但他认为,既然马英九目前仍具完全行为能力,依法本就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若依照马以南声明的文字内容,恐怕连马英九本人合法签署文件都可能遭扬言究责,令人难以理解。

黄帝颖也提到,马英九日前曾在公开场合亲笔书写文章并工整签名,足以显示仍具备自行签署文件的能力。在法院尚未裁定辅助宣告前,马英九依法可自由行使相关法律权利,因此质疑马以南声明的法律依据,并再度反问“难道马以南要告马英九吗?”认为相关说法“何其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