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外卖小哥深夜两次潜入女顾客家行窃,期间还因为被女顾客发现而将女顾客按在了床上,后因制服不了女顾客而慌忙逃走。5年后外卖小哥终被抓获,法院判了两个罪名,盗窃罪和抢劫罪。
其中盗窃罪处9个月有期徒刑,抢劫罪处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男子认可盗窃事实,但不认可抢劫事实,在二审中极力辩解自己当时是准备对女顾客实施猥亵,希望能重新认定罪名。
二审审理时,王某把争议集中在一个问题上。王某承认拿走钥匙、两次进入冯某家中,也承认第一次拿走天梭手表、戒指和300元现金。
但王某坚持称,第二次进入卧室后见色起意,压住冯某并非为了继续盗窃,更不是为了抗拒抓捕。王某希望法院改按强制猥亵评价,因为两类犯罪的量刑差距明显。
法院没有只听王某后来的说法,而是把时间、动作和现场证据逐项对照。案发时间为2019年8月24日晚至25日凌晨。
王某送餐时发现门口挂着一串钥匙,趁冯某在卫生间内没有出来,顺手拿走钥匙。当天19时许,王某用钥匙开门进入住宅,盗走一块经认定价值3000元的天梭手表、一枚戒指和300元现金。
第一次得手后,王某认为财物不多。25日凌晨2时许,王某带着剪刀再次来到长春市宽城区冯某居住的小区,又用同一把钥匙开门。
进入卧室后,王某没有直接靠近正在睡觉的冯某,而是放轻动作,在床头柜附近翻找。冯某被响动惊醒,开口询问并开始呼喊。王某随即扑到床上,用腿压住冯某身体,又用手捂住冯某嘴部,要求冯某不要出声。
冯某持续反抗,呼救声没有停下。王某无法控制局面,只能离开住宅。这个动作顺序成为案件定性的关键。
王某先翻找财物,被发现后才使用暴力,暴力发生在盗窃现场,目的也指向阻止呼救和逃避抓捕。现场没有出现抚摸、脱衣或者其他直接指向猥亵的动作,王某关于猥亵的说法与早期供述也不一致。
警方当年勘查住宅时提取到陌生DNA分型,相关信息随后被依法保存。由于当时没有锁定具体人员,案件侦查持续多年。2024年,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确认王某身份,并于同年9月将王某抓获。
王某归案后的早期供述提到携带剪刀、蹲行进入卧室、压住冯某并捂嘴等细节,这些内容能够与冯某陈述和现场情况相互印证。
2024年10月,王某赔偿冯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赔偿和谅解可以反映悔罪态度,也能在量刑时被法院酌情考虑,但不能改变犯罪性质。
法院认定,王某第二次进入住宅时具有明确盗窃目的,入户后在盗窃被发现的当场使用暴力,符合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条件。
由于王某没有取得新的财物,也没有造成冯某人身伤害,抢劫部分被认定为未遂,法院因此减轻处罚。
这一判断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陈邓昌抢劫、盗窃指导性案例一致。陈邓昌在2012年进入佛山一处出租屋盗窃,被发现后拿铁锤威胁住户,二审最终认定属于入户抢劫。
指导性案例明确,行为人以盗窃目的非法进入住宅,随后为抗拒抓捕而在住宅内使用暴力,不能只按普通盗窃处理。
回到王某案件,证据链已经把进入目的、翻找行为、暴力发生时间和逃离过程连在一起。
王某提出的猥亵说法无法解释为何携带剪刀、为何两次使用钥匙入户,也无法解释为何先在床头柜寻找财物。二审法院最终没有采纳王某的辩解,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