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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刘先生的嫂子住院急等钱,他掏光积蓄转了十万块,结果手一抖打给了陌生人。对方

江苏,刘先生的嫂子住院急等钱,他掏光积蓄转了十万块,结果手一抖打给了陌生人。对方不但不退,还拍着胸脯说你去告。法院判他输了,他照样把钱取光玩消失。更扎心的是,刘先生自己也查出了恶性肿瘤。

这事折射出一个残酷现实,当善良碰上无赖,法律程序的漫长往往让好人先倒下,制度必须给弱势方更快的救济通道。

刘先生的嫂子突然重病住院,ICU那种烧钱速度谁经历谁知道。他二话没说翻遍存折银行卡,东拼西凑把10万块备齐了,打算转给侄女婿张先生让他代缴费用。

那天他急得手都哆嗦,打开手机银行一顿操作,卡号输入时也没仔细对,点了确认键钱就出去了。

等他回过神看转账记录,脑子嗡一下,钱打到一个叫张某的人账上了,跟侄女婿就差一个字,同名同姓。

刘先生赶紧跑银行打流水,费了老大劲才要到那个张某的电话。他拨过去声音都在抖,一遍遍说这是救命钱。

电话那头张某语气冷得像冰,甩过来一句话,有本事你去告。

刘先生被怼得半天没吭声,但他没退路,只能咬牙去法院立案。

材料递上去等排期等开庭,整整熬了3个月,法院最终判张某全额返还10万。

张某早就把钱提空了,手机关机、拉黑,判决生效都19天了,刘先生一分钱没见着,嫂子那边治疗直接断了。

偏偏这时候他自己体检报告出来,恶性肿瘤。

西安有个做买卖的老哥,付货款时输错一位数,8万多块进了别人户头。

对方先说忙后来直接拉黑,最后又起诉又申请强制执行,才发现钱早倒腾到亲戚名下了,折腾大半年才追回来。

我觉得根源就在于有些人把网络转账当成法外之地,隔着一块屏幕就觉得自己能为所欲为。

但善良的人不该替别人的恶意负责,这才是最该守住的底线。

张某的行为到底算什么性质?光是赖着不还就完了吗?法院都判了他还敢玩消失,这事能不能往深了追究?

首先,这不是诈骗罪,诈骗罪得是主动设局编瞎话让你掏钱,张某属于被动收钱,没设套所以定不了诈骗。

但《民法典》第985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取得的利益。

刘先生这10万块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张某必须连本带利还回来,利息按同期银行利率算。

张某拿到判决还把钱转走玩失联,这就不是简单民事纠纷了。

《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张某提前转移财产又玩消失,如果查实他有履行能力故意逃避,完全可以对他司法拘留甚至移送公安追究刑责。

刘先生现在最要紧的是立刻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查封张某名下房产车辆冻结全部账户,同时把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这招虽然不能马上拿到钱,但能把他逼到墙角。

制度设计如果只惩罚事后的恶却不保护事前的善,那就是在变相鼓励坏人拖延。

法律的温度不该只体现在判决书上,更该体现在执行速度里,每一天的拖延都可能压垮一个家庭。

现在转账这么方便,银行系统能不能在大额转账时加一道人工确认或者延迟到账的缓冲机制。

毕竟手一抖的代价太大了,而接收方想赖账的成本又太低了,这种不对等本身就是问题。

我觉得对老赖的容忍度已经够高了,很多人觉得民事纠纷嘛不还钱大不了当老赖,殊不知情节严重是要坐牢的。

这案子张某要是被查实有钱故意不还,那就不是丢人的事了,是要进去吃牢饭的事。

善良不该成为一种风险,当一个人拼尽全力去救家人却被无赖卡住脖子的时候,每个人都该想想,如果是自己遇上了怎么办。

我个人认为,法律不能只在纸面上保护好人,执行效率才是关键。

判决下来19天一分没执行到,这个空窗期足够老赖把钱洗干净。

法院应该对这类涉及救命钱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先冻结再审理,别让坏人拿时间差转移了不合法的财产。

最终结果是,刘先生虽然拿到了胜诉判决认定张某必须全额返还10万元,但截至目前19天过去仍未执行到任何款项,案件仍在强制执行程序当中。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你觉得遇到这种老赖该怎么办,一起来聊聊你的看法吧!

信息来源:风芒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