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实硬气啊,宗馥莉!
7 月 21 日,香港法院下达最终裁定:名下 18 亿美元资产遭到查封保全,上诉申请被悉数驳回,同时还需另行缴纳 25 万港币的诉讼开销。
倘若换作旁人,多半早已妥协退让、甘愿吃亏;可她始终态度坚定,断然不肯承认这份并无书面凭证的口头约定。
而这场纠纷的根源,始于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先生离世后的家族资产清算与分配分歧。
涉案的18亿美元资产并非国内实体资产,而是存放于香港汇丰银行的离岸信托资产,由宗馥莉旗下的建浩创投有限公司持有管控,也是此次家族争议的核心焦点。
提起诉讼的是宗馥莉的三位同父异母弟妹,三人在香港发起诉讼,核心诉求就是认定这笔巨额资产属于家族共有遗产,要求依法进行分割,同时指控宗馥莉存在擅自转移账户资产的行为,损害了其他家族成员的合法权益。
对方始终坚持,宗庆后生前曾有过口头承诺,要将这笔离岸资产平均分配给家中子女,这也是他们主张分割资产、追责宗馥莉的核心依据。
面对弟妹的起诉和法院的资产冻结裁定,宗馥莉自始至终都没有认同这份所谓的口头承诺,这也是双方矛盾无法调和的关键。
在宗馥莉的立场里,这笔离岸资产的来源和归属都有清晰界定,并非可以随意分割的家族遗产,自己此前从账户中转出的部分资金,也并非私自侵占资产,而是用于支付娃哈哈越南工厂的设备尾款,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支出,不存在任何违规转移、私吞家族资产的情况。
正是因为双方各执一词,且核心争议围绕无书面凭证的口头承诺展开,这场家族纠纷从普通的遗产分配分歧,演变成了跨境司法诉讼。
很多人都清楚,豪门家族的资产纠纷大多以和解收场,尤其是涉及巨额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大多会选择各退一步,通过协商分割资产平息争议,避免长期诉讼消耗精力、损耗家族口碑。
但宗馥莉的处理方式完全跳出了这种常规套路,从2025年8月香港原审法院下达资产保全和资产披露命令、冻结18亿美元离岸资产开始,她就没有选择妥协和解。
原审判决出炉后,宗馥莉第一时间提交上诉申请,试图推翻资产冻结令和资产披露要求,在2025年9月首次上诉被驳回后,她依旧没有放弃,同年10月再度向上诉庭提交上诉材料,持续为自己的立场维权。
即便历经多次司法审理,诉求接连被法院驳回,甚至此次终审上诉不仅维持原判、还要自行承担诉讼费,她依旧没有松口承认所谓的口头承诺,始终坚守自己对资产归属的认定,这份强硬的态度在豪门资产纠纷中显得格外少见。
从司法审理的角度来看,香港法院的系列裁决有着清晰的法律依据,司法审判讲究凭证和事实,口头承诺在无任何书面协议、录音佐证、第三方有效见证的情况下,无法作为资产分割的合法依据,这也是外界很多人看不懂此次纠纷的核心原因。
既然弟妹方的核心诉求依托于无实据的口头承诺,且宗馥莉拿出了资金流转对应的经营凭证,证明转出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法院却依旧维持资产冻结裁定,核心原因并非认定宗馥莉私吞资产,而是出于家族遗产纠纷的审理保全需求。
在杭州中院主导的内地遗产诉讼彻底审结、厘清全部家族资产归属之前,香港法院通过冻结离岸资产的方式,杜绝资产被转移、隐匿,最大程度保障所有家族成员的合法权益,这是跨境资产纠纷中常规的司法保全手段。
这也意味着,此次宗馥莉上诉败诉,并不代表法院认定她存在侵占资产的行为,也不代表彻底否定她的立场,只是法院基于现有证据和司法流程,认为现阶段不宜解除资产冻结,需要等待内地遗产诉讼整体结案后,再结合完整的资产归属判定结果,处理这笔离岸资产的最终分配问题。
而25万港元的诉讼费裁定,属于香港民事诉讼的常规处置,当事人上诉失败后,承担对方诉讼成本是当地司法的通用规则,金额并不高,更多是司法层面的程序性惩戒,并非针对宗馥莉个人行为的过错处罚。
对于宗馥莉个人而言,此次连续上诉失败,虽然没有达成解除资产冻结的目标,但也并非毫无意义。
多次司法审理的过程,完整固定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和全部证据,也让法院完整梳理了涉案资产的流转记录、使用用途,为后续内地遗产诉讼的审理提供了清晰的参考依据。
她全程拒不认口头承诺的态度,也彻底划清了自身的原则底线,不会因为纠纷压力被迫接受不合理的资产分割方案,后续只要内地法院完成家族整体遗产的权属判定,这笔冻结的离岸资产,就能依据合法判决得到妥善处置,不会持续陷入无意义的拉扯内耗。
目前这场资产纠纷的核心争议仍未彻底落幕,18亿美元离岸资产依旧处于冻结状态,最终的资产归属和分配方案,仍需等待内地遗产诉讼的最终判决。
但可以确定的是,宗馥莉不会因为此次上诉败诉改变自身立场,后续依旧会依托合法证据和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这场风波也会给国内所有民营家族企业敲响警钟,规范资产传承、完善权属界定、摒弃口头约定,是企业和家族长久稳定发展的关键,避免后续出现类似的家族内耗和司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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