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景德镇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包静为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包静代理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包静,女,汉族,1971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现任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监察官,拟提名为设区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包静资料图
图源:中国青年报
据中国青年报7月21日报道,公开资料显示,包静,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包静曾任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政府副县长、县长助理(副县级);吉安市永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吉安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市政府接待办主任;吉安市新干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
2020年1月,包静任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1年11月,任江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至此番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