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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16岁的白薇被丈夫搬板凳砸断脊背,婆婆扑上来生生咬断她的脚筋,她拖着

1909年,16岁的白薇被丈夫搬板凳砸断脊背,婆婆扑上来生生咬断她的脚筋,她拖着血腿爬回娘家求救,那个留过日本参加过同盟会的亲生父亲,开口就骂她不要脸,逼她立刻滚回婆家去。

那时候,她还不叫白薇,叫黄彰,湖南人。她从李家爬出来时,天还没亮,土路又冷又硬,裤腿上的血一层一层冻住,脚踝疼得像被火烧。脊背受了重伤,她站不起来,只能用胳膊肘一点点往前蹭。

她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回家。

因为在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心里,娘家总该是能救命的地方。何况她的父亲黄晦不是普通乡下老汉,他早年去过日本,加入过同盟会,剪过辫子,办过新学,嘴上常说救国、开民智。黄彰以为,这样的父亲,至少会明白她不是闹脾气,而是在逃命。

可门一开,父亲看见她满身是血,没有先问伤得重不重,也没有请大夫,只冷着脸骂她:“不要脸。”

这三个字,比李家的板凳还重。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黄彰十四岁时,父亲替她定下了李家的婚事。李家是寡母带着儿子过日子,儿子叫李登高,从小被母亲惯坏,脾气暴躁。黄晦觉得两家门第合适,收了聘礼,定了婚书,至于女儿愿不愿意,他并没有当成一回事。

那个年代,女儿的婚姻常常不是自己的路,而是父兄谈好的买卖。黄晦在外面讲新思想,回到家里,仍旧是说一不二的家长。新派的名声没有改变他对女儿的看法:女儿嫁出去了,就成了别人家的人。

黄彰进了李家后,日子很快变成苦熬。婆婆强势刻薄,丈夫动不动就打骂。她年纪小,不敢顶嘴,洗衣、烧饭、伺候一家人,样样都做,还是换不来一点安生。

出事那天,并没有什么大过错。她给李登高递茶,手一抖,茶水洒了些。李登高立刻火起,抄起板凳朝她砸去,凳脚重重落在她背上。她疼得倒在地上,婆婆不但不救,还扑上来撕咬、拉扯,硬生生把她脚筋咬伤。

母子俩见她动不了,就把她丢进柴房。夜里,黄彰从疼痛中醒来,听见外面没有人声,才知道这是自己唯一的活路。她忍着痛爬出柴房,顺着土路往黄家挪。那一路,她不是在走亲戚,是在和命抢时间。

可是父亲拒绝了她。

他怕的不是女儿死不死,怕的是李家来闹,怕的是别人说黄家女儿不守妇道,怕的是自己这个“新派人物”丢了体面。他让她回去认错,还说女人挨打是常事。对黄彰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绝望:婆家要她的命,娘家要她的脸面。

她在娘家养了几天伤,却明白自己不能等。等伤好一点,父亲一定会把她送回李家;送回去,就再也未必能活着出来。

于是一个深夜,她偷拿了几块银元,拖着残腿逃走。她没有靠谁主持公道,也没有等谁发善心。她从县城走到码头,又辗转离开湖南,后来去了日本求学,进入东京高等女子师范学校。

也是从那以后,黄彰给自己换了一个名字:白薇。

这个名字,不只是改名,更像是重新活了一次。那个被包办婚姻推入火坑、被丈夫和婆婆伤害、又被亲生父亲拒之门外的女孩,终于靠自己从旧门槛里爬了出来。

多年后,白薇在自传体作品《悲剧生涯》中写下这段往事。她写得并不夸张,甚至很冷静,可越冷静,越让人心酸。因为她这一生最早明白的道理太残酷:有些人嘴上说进步,心里仍把女人当附属;有些门看着是家门,真到生死关头,却未必会为女儿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