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动静真闹大了,鞍山公安扬名全国了。
昨天凌晨,鞍山市公安局集结了240名警力,在胜利广场和市府转盘附近搞了一次集中收网。直接抓走了103个人,查扣了61辆涉案车辆。
视频传出来,半夜三更大马路上,电摩漂移翘头,轮胎摩擦地面直冒白烟,还有人脱了上衣探出天窗喊话,甚至有人戴着面具、手持玩具冲锋枪在那造势。路边围了几百号人看热闹,交通堵得一塌糊涂。
评论区一片叫好,网友们拍手称快,说抓得好、该抓。
这件事最值得聊的,真不是“抓得好”这三个字。这一百多人被抓这件事本身,狠狠地撕开了我们社会里一个被默许太久的荒谬逻辑。
什么逻辑?就是“法不责众”和“年轻不懂事”这两块万能遮羞布。
先说“法不责众”。这四个字,在咱们日常生活里见得太多了。
暴走团一大群人横冲直撞占着机动车道,你按喇叭人家理都不理你,心里想的是“这么多人你能拿我怎样”。
路口凑够一撮人就能闯红灯,反正法不责众。
还有网上那些网暴别人的,躲在屏幕后头骂这个骂那个,仗着的也是“法不责众”——那么多人都在骂,凭什么抓我。
这回鞍山这103个人,心里盘算的也是同一套账。一百多号人半夜聚在市中心飙车炸街,有人拿玩具枪、有人戴面具、有人脱衣服站天窗上挑衅。
他们想的是什么呢?一百多个人呢,警察能怎么样?法不责众嘛,大不了批评教育两句就放了。
结果呢?240名警力提前布控,全域封控,精准合围,连人带车一网打尽。一个没跑掉。
这一网下去,打的不仅仅是103个飙车的人,打的是“法不责众”这四个字。
它清清楚楚地告诉所有人——法,从来就没有“不责众”这回事。人再多,违法就是违法。你以为人多势众就能法外逍遥?那是错觉。
法律面前,没有“众”和“寡”的区别,只有“对”和“错”的区别。你闯红灯凑够一百个人,红灯还是红灯,违法还是违法。你飙车凑够一百个人,马路还是马路,不是你的赛道。
再来说第二块遮羞布——“年轻不懂事”。
你看这回被抓的这103个人,警方通报说得很清楚,涉案人员均为青少年。你看视频里那些人的样子,确实都是年轻人。有人就开始说了,哎呀都是孩子,年轻不懂事,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何必抓这么多人。
这话听着耳熟不?太耳熟了。
年轻人打架了——“年轻不懂事”。年轻人酒驾了——“年轻不懂事”。年轻人聚众闹事了——“年轻不懂事”。好像“年轻”这两个字天生就是一张免责金牌,好像“不懂事”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守规矩、不担责任。
可问题是,谁规定的年轻人就可以不懂事?谁规定的年轻就可以无法无天?
警方通报里写得明明白白:这些人的车辆大多经过非法改装、无牌上路,部分人员连机动车驾驶证都没有。
非法改装车、无证驾驶、在闹市区飙车漂移、手持玩具枪在公共场合挥舞——这些哪一条是“不懂事”能解释的?哪一条是“年轻”能开脱的?
这不是不懂事。这是明知故犯,这是目无法纪。
刑法修正案(十一)早就明确了,12岁以上严重暴力犯罪就要追责。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写得清清楚楚,扰乱公共秩序该怎么罚就怎么罚。法律从来没有因为一个人年轻就给他开绿灯。年龄从来就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这次鞍山警方抓的这103个人,就是在用实际行动告诉所有人——“年轻不懂事”这块遮羞布,从今天起,不好使了。
说实话,我最感慨的是什么?是这次行动背后反映出来的一个变化。
以前遇到这种事,很多人会想:这么多人,怎么处理?都是年轻人,批评教育算了。于是“法不责众”成了护身符,“年轻不懂事”成了挡箭牌。
一群人仗着人多,仗着自己年轻,在马路上为所欲为,把公共安全当儿戏。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参与的人越来越疯,因为他们觉得——反正没事,反正不会真的怎么样。
但这次不一样了。鞍山公安没惯着。240名警力凌晨出动,精准布控,一网打尽。官方回应也很硬气:全部抓走,后续再犯继续抓。
这才是法治该有的样子。
法律的意义不在于它写了多少条文,而在于它真的会落到每个人头上。你违法了,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一个人还是一百个人,都得承担后果。这才是公平。这才是正义。
那些被带走的人,可能会觉得委屈,可能会说“别人也这样凭什么抓我”。但我要说,恰恰是这种“别人也这样”的想法,才是最该被纠正的。别人杀人你也杀人吗?别人抢劫你也抢劫吗?违法就是违法,跟别人做不做没有关系。
这次鞍山公安的行动,抓的是103个人,打的却是两种错误观念——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年轻不懂事的免责幻想。
这一百多人被抓这件事本身,比任何普法宣传都更有说服力。它用最直接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法律是认真的,违法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管是你是年轻人,还是你有一百个同伙。
我觉得这才是这件事最值得聊的地方。不是“抓得好”这三个字,而是这次行动撕开的那两块遮羞布,以及遮羞布下面那个早就该被正视的真相——
法律面前,没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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