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了!”浙江杭州,一54岁女子花170万,跑杭州“某美人”那里去做整容,结果眼睑大小不一,额头坑洼不平,鼻子还歪了,成了公司、小区、亲戚朋友的笑柄,美颜开到最大都丑的不忍看,这哪里是整容?分明是毁容!女子没活路了,哭着喊着要一个说法,“某美人”机构:鼻子歪是你体质不行,疼就买点止药。问题没解决,对方又给女子推销40万的牙齿项目。
54岁的张女士常年在外经商,挣了不少钱,手头积蓄不少,完全财务自由。
不差钱的张女士,觉得自己年过半百,看着皮肤逐渐松弛衰老,就想着靠医美留住状态。
她刷短视频的时候,她看到“某美人”品牌创始人的宣传,说做了30年医美,全国开了30多家诊所,主打艺术面雕,能帮女性实现变美梦想,一下就动了心。
第一次,她就交了几十万,做了去皱、美肤这些注射类项目,刚做完效果还行,机构就跟她说要想维持得好,得接着做后续项目。
接下来3年里,张女士前前后后回国好几次,陆陆续续又砸进去100多万,加起来总共花了170万。
可慢慢她就发现不对了,先是眼皮一边大一边小,额头摸起来坑坑洼洼的,后来鼻子也歪了,疼得厉害,机构就让她自己买布洛芬吃。
她如今走到哪儿,都有人背地里笑,就算把手机美颜开到最大,也遮不住脸上的问题,好好的整容直接变成了毁容。
更气人的是,她找机构要说法,对方说鼻子歪,是她自己体质的问题,跟手术没关系。
问题还没解决呢,又开始给她推40多万的牙齿塑形项目。
后来她才知道,给她做诊疗的人员里,还有被曝光过的无资质人员。
2025年,东莞就有个肖女士,花了96800元在当地医美门诊部,做微整形,约定好注射正规的玻尿酸,由有资质的林医生操刀。
结果术后她疼得受不了,去维权才发现,操刀的医生根本没有医美执业资格,注射的产品是不是正规的都查不到,最后只能起诉到法院要赔偿。
我认为,消费者想变美没错,但不能光听机构吹得天花乱坠,交钱之前得查查机构资质、医生执业证,产品是不是合规也得自己盯着点,别光看装修好、宣传说得好听就敢往里砸钱。
医美机构更不能赚黑心钱,不能把没资质的人当医生用,不能拿不合规的产品往人脸上打。
出了问题,别只会甩锅给消费者体质,真要是把人弄伤了,那可不是赔点钱就能完事的,到时候砸了招牌还要担法律责任,得不偿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医美机构,作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保证诊疗人员具备相关资质、使用合规产品,如果因服务不符合安全标准造成消费者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存在欺诈行为,还需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在我看来,医美消费不是普通的买买买,是带有医疗风险的诊疗行为,消费者不能把“变美期待”当成“必然承诺”,要把资质核查放在消费第一位。
而医美机构也不能把“营销噱头”放在“医疗安全”前面,只有守住合规底线,才能既赚了钱又不砸口碑。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闪电新闻202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