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重庆游客新疆旅游遭遇“车上过夜费”,睡自己车里也要交钱?结局引起舒适 出去旅游

重庆游客新疆旅游遭遇“车上过夜费”,睡自己车里也要交钱?结局引起舒适

出去旅游本来图个开心,结果遇到糟心事儿,换谁都得堵得慌。最近重庆的王先生一行人在新疆伊犁就碰上了一件奇葩事,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几个人自驾游,因为酒店房间不够,两位女同伴在自家车里凑合睡了两晚,退房的时候酒店竟然要收一笔“车上过夜费”。

事情是这样的。7月底,重庆的王先生带着两位女同伴自驾到新疆伊犁旅游。7月27日晚上11点多,三个人风尘仆仆赶到伊宁市的某酒店。旅游旺季嘛,酒店房间紧张得很,前台说只剩一间大床房了。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王先生先办了入住,两位女同伴想着出去再找找别的住处。等吃完宵夜已经凌晨一点了,周边酒店民宿全满,实在没地儿去。两个姑娘一合计,干脆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在后座蜷着将就一晚。停车费照交,一分没少。

第二天酒店一个管理人员挺热情,把王先生一行总共十个人介绍到自家亲戚开的酒店去住。结果到了那边房间还是不够,又差一个人的位置。其中一个姑娘挺爽快,说没事我身体好,继续回车里睡。就这样,前后两晚一共三个人次在私家车里过夜——第一晚两个人,第二晚一个人。

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7月29日退房结账的时候,王先生接过账单一看,傻眼了。除了正常房费,上面赫然多了一行字——“车上过夜费”,每人每晚50块,三个人次合计150块。王先生当时就火了,说车是我的,油是我的,停车费我也交了,两个姑娘连酒店床铺都没碰过,哪来的住宿费?酒店那边振振有词,说人在酒店车位上的车里过夜,就得交这个钱。

更气人的是,王先生要发票,酒店一开始直接拒绝。没办法只能报警。警察来了之后调解,酒店这才不情不愿地开了票,但票上写的还是“车上住宿费”。王先生活了五十多年,走南闯北没见过这种事。他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打了12315投诉。

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介入。工作人员说得很直白:这种事情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确实不合理。后来酒店负责人马女士出面道歉,说酒店开业不到一年经验不足,当时她外出办事,店里交给别人临时打理。最终酒店全额退了150块,还额外赔了1000块给王先生作为补偿。
这事儿到这儿算是了了,但我觉得这里头值得琢磨的东西不少。

先说酒店这套“车上过夜费”的说辞,说白了就是胡搅蛮缠。两个姑娘睡在自己的车里,车是人家自己买的,油是人家自己加的,酒店提供了什么服务?提供了一块停车的空地——可停车费人家已经交了啊。这不是重复收费是什么?酒店方后来解释说“出于安全考量不允许客人在车内过夜”,那既然不允许,当时怎么不阻止?两个姑娘在车里睡了两晚,酒店工作人员从头到尾都知情,没一个人出来说不行。等到退房了才拿这个说事儿,还要收钱,这不就是看人下菜碟吗?

再说说这个收费的名目。“车上过夜费”这三个字本身就荒唐。住宿费对应的是酒店房间、床铺、被褥、热水这些服务。两个姑娘没进过房间,没用过酒店任何设施,这笔钱凭什么收?按照这个逻辑,以后自驾游的人在酒店停车场打个盹儿是不是也得交钱?在车里换个衣服是不是也得收费?这明显就是临时起意、巧立名目。

最让我觉得不舒服的是酒店一开始的态度。王先生要发票,酒店居然拒绝。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自己也知道这笔钱收得不硬气,心虚得很。正规的收费不怕开发票,怕开发票的收费十有八九有问题。要不是王先生较真报警,这事儿可能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说句实在话,现在旅游旺季,商家想多赚点钱我能理解,但赚钱得有底线。你不能看人家大半夜找不到住处、在车里凑合一夜,就觉得这是可以下手的机会。那两个姑娘在车里蜷着睡两晚,本来就够委屈的了,酒店不帮忙也就算了,还反过来宰一刀,这吃相太难看了。

好在结局还算让人舒心。市监局介入得快,认定也明确——这笔收费事前没公示、没提前告知,属于乱收费。酒店不仅退了钱还赔了钱,等于为自己的贪婪买了单。这件事也给其他想动歪心思的商家提了个醒:别把游客当冤大头,现在大家维权意识都强了,一个12315打过去,你就得老老实实把吃进去的吐出来。

最后我想说,王先生这事儿做得对。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别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该报警报警,该投诉投诉。只有更多的人敢于较真,这些乱七八糟的收费项目才不敢冒出来。旅游市场要规范,靠的就是消费者一个个去较真、去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