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ji110c 20 2026-08-12 15:32 你不录就是你的责任,录入了也不是结束,要上报领导,打电话通知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街道、妇女儿童保护机构,一套流程下来才能划个逗号,半小时后还要联系以上单位确认孩子是否得到妥善安置,得到确定反馈后留档记录汇报这个事才能算结束。 雪落无痕 回复 08-13 17:13 后台有工单记录,说明前一个人录入了,还能接到电话,说明前一个人没有处理后续流程。前一个人很可能是老员工,老员工都没处理,指望一个刚入职的新员工处理后续流程? 红尘飘零 回复 雪落无痕 08-13 17:56 这就是坑,只能说你倒霉,上个人不负责,不代表你可以不负责。你把流程走完就与你没关系。
尕和来淘淘 5 2026-08-11 17:26 南京饿死女童案是这个女士工作失误造成的吗 短笛 回复 08-13 09:04 显然不是啊,今年四月二日入职的,南京饿死女童案的指她渎职的后果会是啥 大囵祸 回复 08-13 16:37 不是说她造成,是说她没有录系统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黑芝麻糊 1 2026-08-09 22:09 想光明正大地辞退,就必须先要等对方犯了事实性过错。南京饿死女童案又不是她弄的,虽然她目前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类似的案件,但既然事情还未发生,那么就不能认为她有罪。在职工无罪的情况下,她在岗位上的过错是可以进行批评并要求其改进的,而诱导她自己辞职而不给她任何补偿,毫无疑问属于违反劳动法。 金属狂潮 回复 08-13 10:38 这种缺乏责任心的本就不适合这个岗位,辞退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单位为了她以后的前途才让她自离,反而倒打一耙。真要出了事,不光她要进去,她上面的也跑不了干系。 老舅震惊了 回复 08-13 10:28 等真出事你替她坐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