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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南京12345辞退她不冤起初我也好悬被带了节奏。直到我了解了“南京饿死女童

我觉得南京12345辞退她不冤

起初我也好悬被带了节奏。直到我了解了“南京饿死女童案”…

她的一个疏忽就是两个女娃的生命和一大串人的连带责任以及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不是什么恶劣的逼迫手段,这是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

评论列表

chenji110c
chenji110c 20
2026-08-12 15:32
你不录就是你的责任,录入了也不是结束,要上报领导,打电话通知当事人辖区派出所、街道、妇女儿童保护机构,一套流程下来才能划个逗号,半小时后还要联系以上单位确认孩子是否得到妥善安置,得到确定反馈后留档记录汇报这个事才能算结束。

雪落无痕 回复 08-13 17:13
后台有工单记录,说明前一个人录入了,还能接到电话,说明前一个人没有处理后续流程。前一个人很可能是老员工,老员工都没处理,指望一个刚入职的新员工处理后续流程?

红尘飘零 回复 雪落无痕 08-13 17:56
这就是坑,只能说你倒霉,上个人不负责,不代表你可以不负责。你把流程走完就与你没关系。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14
2026-08-13 04:29
这不是渎职吗?可以判刑了!
用户46xxx14
用户46xxx14 10
2026-08-13 16:10
这个大概率是孩子没有出大事,但是这种人是真不能在这个岗位干了!
尕和来淘淘
尕和来淘淘 5
2026-08-11 17:26
南京饿死女童案是这个女士工作失误造成的吗

短笛 回复 08-13 09:04
显然不是啊,今年四月二日入职的,南京饿死女童案的指她渎职的后果会是啥

大囵祸 回复 08-13 16:37
不是说她造成,是说她没有录系统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JpxDSqj
JpxDSqj 3
2026-08-13 21:02
后台有工单跟你有什么关系呀?只要是你的工作时间,你接到了你就应该录。
黑芝麻糊
黑芝麻糊 1
2026-08-09 22:09
想光明正大地辞退,就必须先要等对方犯了事实性过错。南京饿死女童案又不是她弄的,虽然她目前的行为有可能导致类似的案件,但既然事情还未发生,那么就不能认为她有罪。在职工无罪的情况下,她在岗位上的过错是可以进行批评并要求其改进的,而诱导她自己辞职而不给她任何补偿,毫无疑问属于违反劳动法。

金属狂潮 回复 08-13 10:38
这种缺乏责任心的本就不适合这个岗位,辞退的理由足够充分了。单位为了她以后的前途才让她自离,反而倒打一耙。真要出了事,不光她要进去,她上面的也跑不了干系。

老舅震惊了 回复 08-13 10:28
等真出事你替她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