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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熟人作案!”山西,女子带着年幼的女儿与男友同居。期间,男友多次趁女子不在家

“又是熟人作案!”山西,女子带着年幼的女儿与男友同居。期间,男友多次趁女子不在家中对女子女儿动手动脚,甚至发生关系,女子始终都没有发现。一次,女子带着男友回娘家,男友更是在女子娘家与女子女儿发生了关系。女子得知后,难以释怀,直接报警。女子男友悲剧了,最终被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年过五旬的田某,小学文化。1992年因盗窃判5年,2000年再因盗窃获刑1年半。两次牢饭没让他长记性,2025年10月又找了个女友杨某。

杨某呢?带着年仅13岁的女儿跟田某同居了。一个两次坐牢的男人,她敢把女儿放在他眼皮底下。

田某趁杨某不在,借着“继父”身份和体力优势,多次触摸女孩隐私部位,甚至发生关系。女孩陷入恐惧,默默承受。隐忍换来的,是田某越发肆无忌惮。

2026年3月5日,田某跟杨某回娘家,直接在杨某娘家又对女孩下了手。这次,恶行终于败露。杨某报警,3月8日田某被刑拘。

法庭上田某认罪认罚。法院认定他利用同居关系多次侵犯未满14周岁幼女,构成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均属“情节恶劣”。两罪并罚,13年6个月。

数字冰冷,真相滚烫。13年半,换一个13岁女孩被反复践踏的童年。够吗?不够。但法律已经顶格在判。

《刑法》第236条写得明白——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两高司法解释更狠:负有监护、看护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奸淫幼女,直接认定为“情节恶劣”。田某吃的就是这一条。

熟人作案,四个字背后藏着血淋淋的现实。女孩被侵害多少次?杨某一次都没发现。 不是田某多高明,是杨某压根没往那想。她把一个坐过两次牢的男人带回家,却觉得女儿安全。

这不是心大,这是失职。

类似案件太多了。 山西大爷多次强奸猥亵女友13岁孙女,判了19年。河南继母虐待女童案也曾引发巨大关注。每一起都在重复同一个教训——伤害往往来自最不该提防的人。

田某52岁,13年半出来65岁。他的人生还有下半场,女孩的人生已经被撕碎过一次。 法律可以判他坐牢,判不了他给女孩一个完整的青春期。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明确要求从严惩治。山西检察机关也多次强调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 法律在进步,震慑在加码。

但再重的刑罚,也抵不上一个母亲多长个心眼。杨某或许这辈子都活在自责里——把女儿交给一个陌生人,代价是女儿一生的阴影。

司法实践支持被害人就严重精神创伤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钱能赔,伤难愈。13岁被侵害的女孩,26岁可能还在看心理医生。

防人之心不可无,这话被说烂了,可还是得说。 别让孩子跟成年异性独处,哪怕是“熟人”。田某有前科,杨某不知道吗?知道还同居,这就是最大的漏洞。

13年6个月,田某在牢里慢慢熬。那个女孩呢?她的人生才刚开始,就已经被刻上了一道永远愈合不了的疤。

信息来源: 参考今日头条@安律说法2026年8月12日报道《“又是熟人作案!”山西,女子带着年幼的女儿与男友同居期间,男友多次趁女子不在家中对女子女儿动手动脚,甚至发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