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石达开的骆秉章,为何深受四川百姓爱戴、誉为晚清第一清官?
晚清四川流传着一句民谣:若要川民乐,除非马生角。"马"加上"角",拼成一个字,骆。骆秉章。这个把石达开骗进大营、再凌迟处死的四川总督,被后人骂得体无完肤。
可他死的时候,整个成都罢市,百姓沿街哭祭,白布悬于千家万户,有人说连三岁小儿进了他的祠堂,也会跪地叩头。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骆秉章,广东花县人,道光十二年进士,翰林院里做了多年冷板凳,将近五十岁才出京做地方官。此后二十五年,先任湖南巡抚十载,再督四川七年,七十五岁死于任上,再也没回过广东。
他接手四川是咸丰十年,1860年。
那时的四川,是一塌糊涂的烂摊子:李永和、蓝朝鼎起兵造反,石达开的太平军在云贵边境步步紧逼,土匪遍地,流民四散,税吏趁乱横征暴敛,整个省份上上下下烂得透彻,百姓的日子是水深火热四个字。
骆秉章进川,带的兵不多,不到万人。
但他带来的那件东西,是那个年代官场上最稀缺的,清廉。
说个早年的事。他在京城主管吏部银库稽查的时候,地方银号为了捞油水,委托同乡出面,许诺:一到任立送礼金七千两,此后端午、中秋、岁首每节各奉敬七千两。
骆秉章严词拒绝,分文不取,还明令随从执行公务不许索取一钱。那些银号无计可施,据说有人凑了七千两,打算"帮他买官",设法让他调离,也没有得逞。
他的为官信条是:"治民以察吏为先,治兵以选将为要。"
进川之后,他做了三件事,让四川百姓刻骨铭心。
第一,用人。他不问出身,只重才干。他在湖南巡抚任上发现了一个狂放的幕僚,此人好在官员面前高声谈论时政,喧宾夺主,许多上司忍受不了他。
骆秉章不以为意,只管重用,此人后来收复新疆,封王拜侯,他叫左宗棠。
第二,减税。当时"漕粮陋规"盛行,农民缴粮层层被加码,从县到府到省,每过一道手就被剥一层皮,附加费用年年往上涨,苦了农民,肥了官吏。
骆秉章进来,专门设立稽查机构,禁止"浮收",选派廉洁士绅监督收缴,把这把刀砍掉。史书对此的描述,用的是两个字:民安。
第三,他自己不贪。这才是关键。
手握西南数省军政大权,管着一省几百万人的日子,骆秉章总督任上那些年,把湖南的军费省出来支援各省,把四川的军火粮草无偿供给整个西南战线。
陕西巡抚刘蓉在奏疏里写道:"军火粮饷,无一不资于蜀。"那些钱,一分也没进他的口袋。
同治六年(1867年),骆秉章死于成都总督府,七十五岁,死在任上。家里留下什么?史料写得清清楚楚:"布帐一,银百两,破笥二而已,家无田屋以处子孙。"
一块布帘子,一百两银子,两只破竹笼,没有房子,没有土地,子孙无处安身。那一百两,还都是朝廷发的俸银,平日他大多拿来接济了穷苦百姓。
他的家属要运棺椁回广东,连路费都凑不出来,还是朝廷赏了五千两才得以成行。
当然,说到骆秉章,有一件事永远绕不开,石达开。
1863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数千人马困于大渡河南岸,前有湍急河水暴涨,后有清军层层围堵,粮尽弹绝,困了四十多天,走投无路。
石达开给骆秉章写信:"愿舍命以全三军,宥我将士,请免诛戮。"
我一人之命换取部下不死。骆秉章在对岸立起大旗:"投诚免死。"石达开带着五岁的幼子走进了清军营帐。等待他的,不是承诺,是枷锁。
两千多名将士被杀,石达开被押至成都,凌迟处死。
行刑那天,一千多刀下去,他始终未发一声。连监刑的清朝官员都忍不住感慨:此奇男子,若能为朝廷效力,必是国之栋梁,可惜了。
这是骆秉章身上最深的争议,骂声延续至今。
有人说他背信弃义、出尔反尔;也有人说,他不过是执行着清朝对太平军的既定政策,敌对双方的战争中,不可能真正给"赦免"背书。是非曲直,历史各有评判。
但对于四川百姓来说,他们算的是另一笔账。
算的是打了多年的乱仗被平定,算的是漕粮不再层层盘剥,算的是那位朝廷大员在位时省吃俭用,死后只留下一块布帘和一百两银子。
不是携款逃跑,不是荣归故里盖豪宅,不是把一省财税揣进自己兜里。
薛福成在《庸庵笔记》里记下了他死后的那一幕:"骆公既薨,成都为之罢市。居民皆野哭巷祭,每家各悬白布于门前,或书挽联,以志哀思。"
场面太大,官府怕聚众出事下令限制,反而惹怒了百姓,差点闹出风波。
棺椁走水路回广东,沿途城镇居民"夹岸罗拜,香烟千里不绝"。船行到夔府搁浅,周围百姓争相跳进冰冷的河水,徒手把棺船推向深处。
《清史稿》最终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川民感其削平寇乱,出于水火,乃其殁,巷苦罢市,遗爱之深,世与汉诸葛亮、唐韦皋并称。"
晚清第一清官,与诸葛亮、韦皋并列,千秋不忘。
【主要信源】
《清史稿·骆秉章传》,民国年间
巷苦罢市,遗爱之深,世与汉诸葛亮、唐韦皋并称"
薛福成《庸庵笔记》,晚清,原文记载"骆公既薨,成都为之罢市,居民皆野哭巷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