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 “敌国条款” 对日本依旧有约束力。“敌国条款”由《联合国宪章》第 53 条、77 条、107 条共同构成,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法理成果,初衷是防范二战战败国军国主义卷土重来。该条款至今没有经过宪章法定修改程序予以废除,文本依然有效,对日本仍具备国际法层面约束力。
1995 年联大通过相关决议仅属于建议性质,并不产生废止宪章条文的法律效力。修改《联合国宪章》需要大会三分之二投票,还要全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批准,这一修法程序始终没有完成。
敌国条款属于附条件休眠条款,并非时刻启用。日本虽已是联合国会员国,但只要出现重新推行侵略政策的动向,该条款即可被激活,盟国可依法采取防范行动,无需安理会预先授权。日本一直谋求删除该条款,却无法改变现行宪章规定。在日本历史反省尚不充分、持续扩充军力的背景下,敌国条款的警示与约束价值依然现实存在。
联合国 “敌国条款” 对日本依旧有约束力。“敌国条款”由《联合国宪章》第 53
阅读:0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