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太坏了!山西大同,店主好心好意免费提供矿泉水,不料却被一捡瓶子大妈盯上!大妈竟趁

太坏了!山西大同,店主好心好意免费提供矿泉水,不料却被一捡瓶子大妈盯上!大妈竟趁店主夜间休息,将矿泉水全部倒掉,随后装起空瓶拎着袋子大摇大摆走了!店主:好可惜!夜间再也不补水了。网友:请店主报警,不要让善意寒了心!

据悉,这件事中的爱心补水站系张女士和丈夫免费为寄件员、外卖小哥、环卫工人等设立的,平日里主要放置瓶装矿泉水。

起初,张女士夫妻俩将水放到店门口,但不少人即便是口渴看见了,也不好意思来取。

于是为了方便大家拿水,张女士专门搬了一张桌子出来,将水放在了离店门两三米的地方。

张女士原本打算,爱心补水站只在白天供水。然而没多久她就发现,其实夜间工作的人也很需要。于是张女士除了白日里免费提供,自己下班回家前也会将箱子里放满水。

就这样,张女士从设立爱心补水站起直到现在,已经断断续续放了六七十件矿泉水,过往的人无不感谢,也从来没有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然而就在近段时间,张女士发现了爱心补水站的异常。按理说,根据平日里的耗水量来看,每天夜间供应一件水24瓶是完全够的。

可一连几天,张女士发现夜里的水竟然都被取空了!实在不合常理!为了一探究竟,张女士调出了店门前的监控录像。

怎料,随即在监控画面上出现的一幕彻底刺痛了张女士,同时也让她寒了心!

原来近日夜间补满的水之所以一扫而空,全是一捡瓶子大妈所为!

大妈每天凌晨三点左右准时出现,每次都着戴鸭舌帽和口罩见周围没人时,她便自顾自从爱心补水站里取出矿泉水,随即打开倒在旁边空地上,然后塞进自己捡瓶子的口袋里,大摇大摆走了!

要说是取个一两次、一两瓶,或者是把水拿去卖了也就算了,然而大妈见店主没有发现,一连几天天天如此,每次都还非把矿泉水倒完不可!

当真是可恶!同时也实在是太浪费了。张女士见状,整个人气得不行!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此刻,张女士情绪糟糕透了,她真想报警,给大妈一点颜色瞧瞧!

然而张女士又考虑到对方年龄,她最终还是心软了,没有选择没有那样做。

不过事发后,张女士想借此机会呼吁大家节约用水、不要浪费,于是她随后将视频发了出来。

不料没一会,视频就引起了大家热议,不少网友朋友纷纷表示:这不是钱的事,爱心无价,倒掉的水,就要百倍补偿!

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表示:张女士一定要报警,不能让善意寒了心!

看到大家的留言和评论,张女士心中的不快消散了很多。对此她表示,自己也只想呼吁大家不要浪费,这件事到此为止,她就不追究了。

不过张女士也表明,自己依然会免费提供饮用水,帮助需要的人,只是夜间再也不补水了......

截止目前,这件事就算告一段落,不过张女士发布的视频依旧引发着很多网友感慨。那我们究竟如何看待大妈行为?

首先,爱心补水站的矿泉水属于店主张女士夫妇两人的合法财产,大妈深夜倒水拿走空瓶的行为,实则是利用店主看守的漏洞,秘密盗取空瓶并牟利。

也就是说,大妈的行为并非不道德这么简单了,其本质已经达到了盗窃行为的法律判定标准。

为此,倘若张女士依法追求大妈责任,大妈是要为此承担责任并支付赔偿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况且,此事中的大妈我行我素,多次作出这等违法行为,其本身已经属于“多次盗窃”了!

即便是被倒毁的矿泉水和拿走的矿泉水瓶子的价值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但大妈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盗窃罪,依然可以追究其责任!

当然,倘若大妈盗窃的空瓶价值实在是很小,也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大妈的的行为依旧属于盗窃的违法行为,无论如何也是逃脱不了处罚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大妈的行为不仅触碰道德底线,还踩了法律红线!应当为此付出应有代价!

不过店主张女士终究是个心地善良的人,鉴于大妈年龄,她并没有追究大妈的不法行为。

对此,希望这位蒙面的大妈看到视频后认真反思自己,不要为了一己之私寒了善意之心,也不要再次做出违法举动!

那么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