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制止家暴被判故意伤害,当事人刘旭觉得很委屈,他说当时在200米外就听到女孩的惨叫声,本来口头制止,但被女孩父亲说成是多管闲事,看对方很极端、危险,他才出手的。
可是看监控里,当时已经是深夜,女孩被父母从台球厅找到,女孩才14岁,半夜不回家,父母的心情可以理解,肯定是很气愤的。
父亲打女孩的时候,妈妈全程没有制止,说明她妈妈也很生气,对父亲的行为是默许的。我觉得女孩父亲的行为虽然不提倡,但是女孩夜不归宿,不听话,父母生气有过激的举动可以理解。
刘旭刚开始看到女孩爸爸打她时,去制止可以理解,但是人家妈妈出来拉架了,他就该停止的。我觉得妈妈肯定也说了他们的关系,他还动手,这就不能理解了。
再说他不是简单的口头劝阻,或是拉架,而是抱摔女孩父亲,他一个大小伙子,被他摔那一下,还是很严重的。
还有他第二次打女孩父亲时,女孩父亲的朋友来了,他一直拦着刘旭和朋友,可是监控显示,他们还一直咄咄逼人,不断的向前冲向女孩父亲,手指也指向他。
他觉得委屈,觉得自己没怎么下重手,可是女孩父亲鉴定的结果是轻伤二级,他已经构成故意伤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