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女子一家入住酒店,把一枚价值8万多镶有1.2克拉钻石的婚戒,放在了房间洗漱台上,出门回来戒指不见了。调监控发现,那段时间只有一名保洁进来打扫卫生,而且当天晚上,这名保洁就跟男友见了面。酒店却说,保洁是正常打扫房间,不能认定拿了戒指。
侯先生一家5口,7月8号下午住进了青岛崂山区某酒店,打算在这儿连住两个晚上。
当天办理好入住后,一家人就出去玩了,晚上回房间后,儿媳李女士在洗手台前洗漱,就把那枚价值8万多的婚戒,摘下来放在了台子上。
当时是因为孩子衣服脏了,她给孩子洗衣服,戴着戒指不方便,就顺手搁那儿了。
这枚戒指是2022年4月30号从免税店买的,有邮寄凭证能证明,花了80129.24元。
因为是结婚戒指,李女士平时很爱惜。
第二天全家又出门去玩,因为要在这个房间住两晚,当时认为没必要戴着出去。
等晚上回了酒店,她想戴戒指的时候,发现洗漱台上啥也没有了,戒指不见了踪影。
一家人当时就急了,把房间翻了个底朝天,床底下、抽屉里、卫生间各个角落、枕头被子都抖搂了一遍,啥也没找着。
李女士心里咯噔一下,这戒指是婚戒,对她来说不光是钱的事儿,心里特别不好受。
侯先生也为这事着急,他发现房间门窗都是好的,没有被人撬过的痕迹,房卡也一直在自家人手里揣着,没给过别人。
想来想去,能进得去房间的,也就只有酒店的工作人员。
李女士也再次回忆了整个过程,她确定那天晚上给孩子洗衣服的时候,戒指就是放在洗漱台上的。
她也想过会不会是在外面玩的时候不小心掉的,还特意翻了一遍出去玩拍的照片。
之后发现,出门前拍的照片里手上还戴着戒指,但7月9号下午拍的户外照片里,手上已经没有戒指了。
这说明,戒指要么是在房间里没的,要么就是出门前摘下来之后就没再戴上。
当天晚上发现戒指没了的时候,时间已经挺晚了,一家人就没太仔细翻找。
第二天早上,他们把房间角角落落又仔细搜了一遍,还去问了酒店的工作人员,但仍没找到。
因为这枚戒指不光是值钱,对李女士来说意义不一般,他们决定报警。
当天他们去了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受理了这个案子,给了受案回执。
警方介入后,调取了酒店的监控录像。
侯先生说,监控里能清楚看到,在戒指可能丢失的那段时间里,有一名酒店保洁进了李女士的房间打扫卫生,待了一阵子才出来。
更让他们起疑的是,监控还拍到戒指丢失那天晚上,这名保洁员在酒店外大约二十米的地方,跟一男子见了面。
后来得知见面的男子,是保洁人员的对象。
侯先生觉得这事儿有点太巧了,工作人员进过房间,晚上又跟对象碰头,他心里就更犯嘀咕了,怀疑戒指是不是被顺走了。
记者介入后也联系了酒店询问当时的情况。
酒店经理表示:事发之后酒店已经报了警,也一直在配合警方调查。
那名进房间打扫的保洁员和她对象,都配合了警方的问话,连测谎都做了。
刑警也到店里调查过,都没查出有什么问题来。
经理说,侯先生一家是续住的客人,按照酒店的规定,续住的房间每天都要做常规打扫。
当时侯先生他们的房间,并没在门口挂"请勿打扰"的牌子,保洁进去打扫是正常操作流程。
侯先生没理由因为人家进去打扫过房间,就一口咬定是人家拿了戒指。
保洁员跟对象见面别人也管不着,人家对象是来送水果的,两个人一直在监控探头底下坐着吃水果。
酒店没有这个规定不让工作人员跟家人见面。
再说,酒店已经把相关证据都提供给警方了,一直都在积极配合调查,没敷衍、没推脱不管。
记者又联系了派出所想问问案子办到哪一步了,但警方表示,具体情况不方便对外透露。
戒指到底是在哪儿丢的,是被人拿走了还是掉在哪个犄角旮旯了,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了盗窃罪。
也就是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8万多块钱的戒指,数额肯定够得上"较大"的标准了。
但问题在于,要认定一个人犯了盗窃罪,得有证证明财物确实是被这个人拿走的。
而且这个人拿的时候,心里明知道东西是别人的还故意占为己有。
但现在的情况是,侯先生一家怀疑是保洁员拿的,可酒店那边说保洁员通过了测谎。
警方调查也没发现问题,光凭保洁员进过房间、晚上跟对象见过面这些情况,在法律上确实构不成有效的证据链。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比如监控拍到拿戒指的清楚画面,或者戒指在保洁员身上或其住处被找到,就不能认定人家有盗窃行为。
所以这事儿到现在还是各说各的理,谁也没法拍板下结论,只能等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了。
这事也提醒人们,酒店房间毕竟不是自家,贵重物品一定要保管好避免丢失。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