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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5岁女童因全身过敏被家长带往医院就诊,当班医生消极拒诊后自行离开,最终

广东湛江,5岁女童因全身过敏被家长带往医院就诊,当班医生消极拒诊后自行离开,最终由副院长赶来才得以处置。谁料一周后家长竟接到匿名电话告知,孩子全省联网的电子病历“既往史”一栏被该医生私自标注“刁蛮”二字。更离谱的是,删除这两个字还很麻烦...
 
7月12日晚8时许,吴川市黄坡镇一名5岁女童突发全身过敏。
 
女童脸部、眼部肿胀明显,皮肤泛红伴随瘙痒,症状发作急促。
 
家属带女童赶往当地黄坡镇中心卫生院急诊就医。
 
该院当晚执行先诊疗后缴费流程,一楼诊室无明确就诊标识。
 
当晚为夜班时段,全院在岗医护人员有限,急诊通道未做单独分区。
 
一楼诊室仅一名当班医生在岗。
 
岂料初次沟通就陷入僵局。
 
家属上前求助时,当班医生告知可自行寻找偏好的医生接诊,也可联系此前预约过的医生。
 
医生虽写下女童姓名,仍示意四楼也有医生可接诊,不必勉强在此就诊。
 
家属当场质疑医生的执业态度,医生随即离开诊室。
 
家属带女童前往四楼,得知四楼仅外科医生在岗。
 
外科医生不具备儿童过敏病症的诊疗能力,无法为女童处置。
 
诊疗陷入停滞,患儿症状未得到及时缓解。
 
最终该院副院长赶到现场,为女童完成了诊疗与用药处置。
 
当晚的诊疗过程就此结束,家属带女童返家。
 
可谁能想到,诊疗结束并非事件的终点。
 
一周后,家属接到一通匿名电话。
 
电话中告知,女童的电子病历被人私下添加了侮辱性标注。
 
家属委托他人前往医院核实情况。
 
在医院副院长见证下,工作人员调取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记录。
 
该系统覆盖全省基层医疗机构,患者就诊记录可跨机构调取,属于正式居民健康档案的组成部分。
 
系统日志清晰显示,事发当晚11时许,涉事医生在女童电子病历的“既往史”栏目中,写下“刁蛮”二字。
 
该栏目内无任何与病情、诊疗相关的正式记录。
 
标注行为发生在诊疗结束数小时后,不属于正常诊疗工作范畴。
 
涉事医生对此的解释是,标注的本意是方便自己以后不再接诊这名患儿。
 
涉事医生称,当晚接诊过程中沟通不畅,自身感受到职业压力,才作出后续标注行为。
 
家属则表示,医生未完成全程诊疗,就私自调取患者电子病历添加主观评价,超出执业边界。
 
更令家属担忧的是,该电子病历属于全省联网的公共医疗档案,若永久留存,可能影响女童今后的就医权益。
 
事发后家属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
 
8月24日,吴川市卫生健康局作出官方回复。
 
回复称经核实,涉事医生确实在患儿电子病历中标注了“刁蛮”字样。
 
监督执法人员已完成现场取证,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双方曾当面沟通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
 
家属提出三项明确诉求:涉事医生公开道歉、立即修正电子病历记录、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卫健部门表示,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作出处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同时规范基层医疗机构的病历书写管理。
 
事件曝光后迅速引发公众讨论。
 
有声音提及基层卫生院夜班人手紧张,接诊压力大,医患沟通摩擦难以完全避免。
 
也有观点指向电子病历的管理漏洞,非诊疗时段、非必要诊疗需求下,医生能否随意调取并修改患者的正式医疗档案。
 
更多讨论聚焦于医疗文书的属性边界,个人情绪与职业规范的分界线究竟在哪里。
 
正式医疗文书承载着公共医疗信息的严肃性,绝不是承载个人好恶的私人记事本。
 
职业身份对应的底线要求,不会因为沟通矛盾的存在而自动降低。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闪电新闻

评论列表

海上生明月
海上生明月 3
2026-09-05 15:08
银行可以标注征信,警察可以标注在逃,医疗行业为啥不行?
千山度
千山度 3
2026-09-05 11:00
备注是提醒以后医生对这类病人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