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供述不仅是男女朋友关系,还供述了男方杀人的动机是女方威胁要公开二人关系…
并且这供述不仅通过了测谎仪检验,还是根据二人短信往来记录、亲戚朋友供述进行了交叉验证。
有网友说,看新闻上,本来女的要回国了,男的继续在韩国当老师,他们两未来就是平行线,毫无交集了,不知道女方为啥要公开关系?而且这女方不被噶的话,第二天就回国了,就算她公开,两个国家呢,那个男的就说她造谣好了,犯不上用残忍手法……看得唏嘘。
这是因为,老师和学生谈恋爱且发生关系,在韩国被举报的话应该是要被开除的。威胁公开,意味着想要这个男的丢掉饭碗,所以男的才会冲动杀人。 我是这么理解的。
但无论如何,极其残忍地剥夺他人生命并毁尸弃尸,都构成了不可饶恕的严重犯罪。
凶手的罪行不会因为受害者“道德完美”而变重,也不会因为受害者“感情复杂”而减轻。无论受害者在感情中是否存在道德瑕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