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回顾一下,25年以前我关心的事件我都是默认事实清楚的,那时候还觉得要把事件的法律评论和社会评论网友评论分开来,就跟这个事件一样现在看来这种上网方式有点朴素,都是依靠价值观直接判断的,无非我依靠的是法条
等到遭遇上那两件事实不清楚的指控舆论,耍大牌指控和srf+ltp指控指控方根本无法提出足以支撑其主张的证据集合,空口无凭甚至伪造证据,但指控方的主张却被舆论盲目认可,从而给被指控方带来全国性甚至全球性的网络暴力伤害
这两件事情是真的有震惊到我,原来网上和庭上是不同的,原来我的同学只有在庭上才具有举质证能力的,原来根据证据而不是单方主张确定事实是那么专业、技术和小众的直接导致我这两年都不怎么吃瓜评价,如果我没有花足够的时间进行事实核查且这个事最终是假的,就等于我被耍了,就等于我的评价也是暴力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