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具体的事物都是相对有限的,其对于道的符合也只能是一种有限的符合,比如我们经常所说的人合于道实际上指的是人的行为符合向上的道,事物只有符合向上的道才会有强大的生命力,才能产生充沛的能量并不断发展壮大。

人在宇宙中是渺小而有限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在形而上的层面无限接近甚至达到道,如此一来宇宙之浩大又可以说为人类提供了接近于无限的发展空间。具体到艺术上,一方面,因为在精神领域人们可以摆脱物质世界的种种限制,艺术的终极目标便是以精神去领悟至高完全的道并将之表达出来,进而引导人们在现实世界中的不断发展。

另一方面,由于人自身的有限性使得这种终极目标的实现难度极大,于是在实际中对于最高目标的追求便退而求其次地转化为种种相对有限的目标,这种有限性首先表现为人们很难在一件艺术作品中把道完全表达出来,即使假设有两幅绘画作品同样都表现出了道的种种无限性,但二者之间必然还是有高下之分的,因为其对于某种无限表达的丰富性和充实性是不会完全相同的,或者说在书画中对于绝对无限的表达是没有尽头的。

其次则是在艺术中人们对于道的追求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方向和状态而非一种完成的结果,只要在作品中表达出人们对于道从少到多,从浅入深,从片面到全面的不断趋近,甚至只要表现出对于道的探索状态便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更简单的说,只要一个人在艺术创作中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比如新的工具材料、技法理念、思想感悟等等)并成功将之运用表达出来便是有价值有意义的,而且首次或首先的运用表达又更有意义,有了创新之后如果不断的单纯重复便会使作品的艺术价值迅速降低,因为此时探索的脚步停了下来而没有了对于道的不断趋近。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本文为《东西方美学参证》系列文章之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