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岁的小女孩,在救生员脚底下距离1米溺了6分零5秒,没人发现。
7月15号,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这份判决书,事发广西柳州柳南区某小区游泳池,时间是2025年8月1日。

那天下午5点半,小英跟着妈妈梁某和叔叔罗某进了泳池,一起的还有6岁半的姐姐和6岁的堂姐。三个孩子用套票入场。5点45分,妈妈说回家做饭,先走了。罗某挪到浅水区边上看着,但视线大部分落在手机上。
6点14分,小英一个人从1号救生台下面的过道走进深水区,在左前侧角落下水。她只有4岁,个子不够,没穿救生衣也没带救生圈,进去就开始挣扎。6点16分,沉底。

从下水到被人捞起来,6分5秒。
送到医院熬了18天,8月19号确认脑死亡,24号家属放弃治疗。遗体一直冷藏到今年1月鉴定报告出来——溺水导致的缺血缺氧性脑病,参与度96%到100%。
救生员在干嘛?事发时泳池本该配3名持证救生员,结果1号台的持证员请假了,找了个没证的罗某乙顶班。小英溺水的位置,就在罗某乙脚下一米。
没受过训练的人,站在那也看不见。
法院判得很快。泳池经营方担80%,赔偿86万多;父母自担20%。
有几个细节值得拆开看。
第一,物业不担责。泳池是物业出租给经营方的,日常管理不沾边,法院驳回了对物业的诉求。第二,叔叔罗某不担责。他是基于亲情无偿帮忙看孩子,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虽然他一直在看手机,但法院认为这属于父母监护失职的延续,家长自己来扛那20%。
那个1号台的配置尤其让人后怕。持证救生员请假了,随便拉个人顶班,这人没受过任何救生训练。泳池面积255平方米,3个救生台之间其实没多远,但孩子在无证顶岗者脚下一米沉了6分钟——这事搁哪个家长身上都得崩溃。
再看同类案子。柳州2024年就出过一个3岁女童溺亡的案子,也是救生员没配齐、隐患排查不到位,最后调解赔了43万加30万保险。2002年柳州水上世界两个女孩穿过没锁的小门进深水区溺亡,公园赔了21万。去年横州有个男童被排水口吸住溺水,经营者也担了80%。
游泳池里出事不是偶然,是系统性的。
经营方觉得放几个救生圈、贴几张告示就算尽义务了,救生员请假就随便找人顶,反正一般不出事。家长把孩子往泳池一扔,觉得有救生员看着就万事大吉,自己刷手机。这两头一撞,出事的概率就不是零了。
小英这个案子,1号台的无证顶岗是直接原因。但根本原因是整个泳池的安全管理形同虚设——三个台两个持证,第三个找人凑数。那个凑数的人就站在孩子一米外,整整6分钟没发现。
86万的赔偿对这个家庭来说什么都不是。孩子没了就是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