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新冠存在吗?
可以认为它存在。
根据WHO等的共识,我们是这样定义长新冠:是指在COVID-19期间或之后出现、持续≥2个月(即发病后3个月)的一系列躯体或精神症状及症候群,影响患者的生活,且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
也可以认为它不存在。
因为:尚不确定这些患者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和持续性问题是否为COVID-19独有的一种新型综合征,即,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康复历程也会有这样系列问题。
认为它存在,是说明有这样一个现象。
认为它不存在,强调的是它不具有独特性,不是什么新事物。在其他病原体感染后也可以存在。这点跟“小儿麻痹症”的后遗症是完全的两码事。
实际上,研究长新冠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这个现象存在。医学科学工作者有责任去解决问题,改善人的健康。
但是,把长新冠看做是一个“新冠感染所致的特异性并发症,然后去研究所谓的新冠感染导致免疫力低下”----这就是从一开始就错了。
因为这个特异性本身就存疑,而所谓的新冠感染导致免疫力低下不就是纯属扯淡?
这类跟风式无脑研究,难道还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