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女子生病长期卧床,求儿子照顾,不料,儿子不但不管,还说他不掏治疗费,女子寒透了心,找第2任前夫照顾自己,将价值百万的90平米房子赠与前夫,1年后女子去世,儿子跳出来要继承房子,前夫拿出一份证据,法院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甘肃普法 )
戴玉芬病的很重,一直卧床,吃饭都成了问题,她叫来了儿子庞勇。
庞勇倒是来了,看着病床上的母亲,脸上没有一丝心疼,反而是不耐烦的问她,叫我来什么事?
戴玉芬用略带乞求的语气和儿子说:我这一病就得拖累你了,你看看能不能照顾一下我,妈连饭都吃不上了……
庞勇冷冷的打断母亲的话,你不还有20万呢么?雇个保姆吧。
戴玉芬听儿子这么说,差点哭出来,她叹了口气念叨着:那20万,治病都花的差不多了。
她不说这话还好,她说完这话,庞勇的态度立马变的更差劲了,说了一句话,直接让戴玉芬彻底寒了心。
庞勇说:那你以后治病花钱,我可不掏啊,你也别找我。
戴玉芬恨的不行,虚弱的指着他,哭喊着:我没你这个儿子,真是白养你了!
庞勇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竟然直接摔门而去。
戴玉芬伤透了心,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这句话居然应验在自己身上了,她不再对儿子抱有任何希望了。
这时,她想起来一个人,也许他还可托付……
原来,1986年,戴玉芬和庞志华结婚,两人生下了庞勇,然而不幸的是,庞志华在1992年因故去世了。
戴玉芬一个人含辛茹苦将庞勇抚养长大。
2013年,因为自建房拆迁,戴玉芬获得了一套90平的安置房,还有20万的补偿款。
在这第二年,戴玉芬认识了蔡宇,两人相处没多久就结了婚。
3年后,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又离婚了。
此后,戴玉芬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可人有旦夕祸福,2019年,戴玉芬生病了,长期卧床,身边需要有人照顾。
然而,庞勇对躺在病床上无依无靠的母亲不理不睬,还扬言不出治疗费。
伤心之下,戴玉芬给蔡宇打了电话,说了自己的情况,想让他帮忙照顾自己。
两人毕竟有过感情,蔡宇听到戴玉芬的情况也动了恻隐之心,他没有犹豫便答应了。
戴玉芬看到蔡宇真的来找自己了,她瞬间泪如雨下,总算有个人可以照顾自己了。
这一刻,她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必须给儿子一个教训,谁让他不管自己。
戴玉芬心想不能让蔡宇白帮忙,便找来了律师,她要和蔡宇签一个协议。
协议约定:蔡宇负责戴玉芬的医疗,饮食起居等生活安排,以及身后事。
如果蔡宇按约定履行了义务,等戴玉芬过世后,她名下90平的房子则赠与蔡宇。
在律师的见证下,两人签订了协议。
此后,蔡宇一直悉心照顾戴玉芬,直到2020年3月,戴玉芬因病去世。
蔡宇为戴玉芬妥善的办理了身后事。
当蔡宇准备继承房子的时候,没想到,庞勇却跳了出来坚决反对,还拒绝配合蔡宇过户母亲名下的房子。
蔡宇知道和他这种无情无义的人争执也无用,他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合法继承戴玉芬赠与的90平房屋。
1、庞勇认为,应按照法定继承,而蔡宇照顾戴玉芬以及料理后事支出的开销,可以从遗产中扣除。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庞勇表示,蔡宇的《协议书》不是母亲的真实意思,当年母亲看病着急用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被迫和蔡宇签了协议。
而且,协议中的条件也不对等,蔡宇照顾母亲才花了几万元,却约定照顾之后可以过得价值百万的房产。
所以,庞勇认为,应该从母亲的遗产中扣除蔡宇对她的抚养、丧葬支出的开销,然后,按照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庞勇想自己继承戴玉芬的房产。
2、蔡宇拿出《协议书》说,庞勇身为儿子没履行赡养母亲戴玉芬的义务,所以,应按照协议约定继承房产。
《民法典》第1158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蔡宇说,当初戴玉芬无钱治病,还没人陪护照顾,她的儿子庞勇对她不管不问。
所以,在律师的见证下,他和戴玉芬签订了《协议书》,而且,他也履行了抚养义务,妥善办理了戴玉芬的后事。
蔡宇认为,自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继承房产。
3、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院认为,戴玉芬和蔡宇签订的《协议书》属于遗赠抚养协议,合法有效。
庞勇作为戴玉芬唯一的儿子,在母亲卧病在床时不履行赡养义务,也不照顾母亲,在母亲去世后,还要求继承房产,有悖常理,法院不支持。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90平房屋归蔡宇所有。
庞勇不服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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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均为化名
老九
活该
红果果
法院进步了!
毛不亦
一审的清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