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学贯中央八项规定再思“狱中八条” □周 林 现在不少领导干部“落马”,在自己反思忏悔中往往都有一条:贪图享乐、追求奢侈生活,导致信仰丧失、理想迷失、气节缺失……从“八项规定”明确的“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到“狱中八条”第一条“防止领导成员腐化”,都给出了警戒警示警醒的“答案”,对此他们也“心知肚明”,只不过仍心存侥幸而使然。 警戒心中立,警钟常态鸣。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对照“八项规定”,重温“狱中八条”,它们跨越时空,交相辉映,更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情感共鸣和强烈的心灵回应,如今那些身在牢狱的腐败官员,能否直面“狱中八条”扪心自问,所做的一切有愧烈士与否、有负人民与否? “狱中八条”,是1949年重庆解放前夕,被关押在白公馆、渣滓洞的300多名革命志士,遇害前总结出来的党内存在的问题,向党提出的宝贵建议。这“八条”特殊的建议,条条震耳发聩,是他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深刻折射了革命先烈对党的忠诚和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是留给我们共产党人的铮铮谏言和宝贵财富。 “狱中八条”与中央八项规定使命相连,精神相通。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是结合时代发展形势特别是党的建设面临考验情况下对“狱中八条”的完善和创新,更是中国共产党人自我革命的“管党治党纲领”,是民心所向、人心所盼。当前,虽然作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果,但也要看到一些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形式主义花样翻新化、违规吃喝更加隐蔽化、收受礼品甚至远程化……无不表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欲事立,须是心立。我们要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当成一次政治体检,真正实现作风建设“防”与“治”的辩证统一,让歪风邪气、旁门左道没有市场。 强化纪律建设,筑牢思想防线。“狱中八条”强调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中央八项规定从更加具体的行为规范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把两者结合起来学思贯彻,更有助于党员干部将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通过常态化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能够帮助党员干部更加准确掌握党内各项法规的主旨要义和具体要求,进而督促督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日常言行上立好“标尺”,校正思想、立正行动,做到思想“不闯红线”、行动“不脱轨道”。 强化自我革命,永葆先进纯洁。“狱中八条”是革命先辈用鲜血和生命为代价总结出的加强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国共产党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进行自我革命、自我净化的生动展现,两者相互呼应。无论是“狱中八条”中从防止领导成员腐化到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从加强党内教育和实际斗争的锻炼到严格进行整党整风,还是中央八项规定中明确的每一条,都告诫我们只有坚持自我革命,不断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完善,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强化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不管是“狱中八条”,还是中央八项规定,都体现了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怀。“狱中八条”,反映了革命先辈对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期望,希望中国共产党人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中央八项规定,更是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两者都是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理解了内含其中的“以人民为中心”的要义,更有助于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样才能更加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爱戴。 学习历史,映照现实。无论是“狱中八条”还是“八项规定”,都是管党治党的一面“镜子”,让我们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责任使命。新时代新征程,联系学贯中央八项规定重读“狱中八条”,希望我们都能自觉以“狱中八条”为镜鉴,随时透视自己、检视自己,真正把对党绝对忠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上立好样子、当好表率。
联系学贯中央八项规定再思“狱中八条” □周林 现在不少领导干部“落马”
砚田文化人
2025-04-19 1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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