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调休的意义在哪里? 据查,2007年12月14日新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后,从2008年开始有了节假日“调休”的说法和实际操作。 感觉国家相关部门挺费心思的,为此专门成立了工作部门、工作班组,为了某些与周末重合或连在一起节假日的休假安排,把工作日调整为休息日,再安排休息日改成工作日,最后作为公共信息在相关媒体公开、发布。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不同的单位、部门最终还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来作放假安排。就像这次5月1日的假日调休安排,4月27日公司通知我们都上班了,因为银行等部门这天是上班的,所以我们都得跟进。 而到了5.1放假,根据日历表的公休假安排是1-5号都是“休”,但我们公司实际放假却是1号、2号放假,3号上班,4号周日休息! 如果,企业单位可以不按这种节假日安排调休,那么大费周章的假日调休安排的意义在哪里?还有,我们在一边鼓励错峰上下班,缓解交通压力,同时又统一安排节假日且鼓励旅游消费,形成大量的交通堵塞,这种矛盾该怎么解决? 5月1日,我乘坐市区622路公交车,驾驶员就说,“一个萝卜一个坑”,他们都是按正常上班,只有轮到休息的才算放假休息,假日放假更多的是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事实上,作为管理层只要督促企业单位落实假日的数量就可以,至于具体日期是不是可以放权给企业、给员工根据实际业务、工作情况调整落实,就像年休假那样(其实,还有大量的企业单位都没有落实年休假制度!),不是更灵活、更切合实际吗?
为何节假日高速免费不能执行个人年度免费5000公里的提议?从今年五一就可以看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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