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86岁老人用隆重的仪式将大学时期的初恋女友娶回家,并激动万分的提下对联:六

重瓦下庆 2025-05-09 09:17:26

湖南,86岁老人用隆重的仪式将大学时期的初恋女友娶回家,并激动万分的提下对联:六十载劳燕分飞,锦书难写相思曲。一百年真心期许,红烛再题初恋情。网友炸了:恕难祝福,你们将原配置于何地?

据智慧生活报5月7日报道,举办婚礼的老人是周大爷,多年前曾是北大法学系的才子,求学期间和北大才女杨大姨是同窗好友。两个有才华的年轻男女互生情愫,成就了一段佳话。

可是,后来周大爷因为种种原因并没能和杨大姨在一起,周大爷毕业后回到家乡,将一腔热血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创办了一所中学并成为首任校长。而杨大姨也投身自己喜爱的行业,从此和周大爷再也没有联系。

此后,两人各自结婚,在自己的行业内做出了巨大的成绩,虽然双方各自有了家庭,可是心底都对校园里的那段纯粹的爱情念念不忘。

多年后,周大爷的妻子去世了,杨大姨的丈夫也先她一步离去。周大爷机缘巧合之下与杨大姨重逢,隐藏多年的情愫再也压制不住了,让周大爷高兴的是,杨大姨多年来也一直对他念念不忘,两个人成功再续前缘。

最终,周大爷觉得,自己要将念了大半辈子的初恋娶回家,给她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给她一个名分。

杨大姨激动万分,但是与周大爷商议过后,两人决定不大操大办,只给双方最亲近的人发去请帖,酒席也只办三桌。

可是周大爷觉得不能委屈了杨大姨,婚礼可以不奢华,但不能不隆重。

于是,结婚当天,周大爷和杨大姨身穿红色情侣唐装,该有的仪式一样没少,婚礼举办过程中,周大爷激动地提了一副对联,道出了自己对杨大姨的情义和思念。

有人说,周大爷和杨大姨已经一把年纪了,这么做让家里的儿女怎么做人?置自己的老伴于何地?

也有人说,老伴已经走了,儿女有儿女的生活,他们有权利决定结不结婚,80多岁的年纪还有机会弥补遗憾,这是何其幸运的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周大爷和杨大姨在各自配偶离世后,双方自愿决定结婚,这完全符合法律赋予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

他们有权利基于自己内心的情感,选择与心仪的对象共度余生。无论年龄大小,都不影响他们行使这一基本权利。

网友对周大爷和杨大姨在80多岁的年纪走到一起提出质疑,没有任何法律根据。

从法律层面看,原配偶去世后,夫妻关系自然终止。周大爷和杨大姨在原配偶离世后,与新的伴侣结婚,这并不违背法律规定。

对于子女而言,虽然父母的再婚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一些心理上的冲击和社会舆论方面的压力,但子女不能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周大爷和杨大姨哪怕100岁了,也依然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另外,关于财产方面的问题。

在周大爷和杨大姨各自的前一段婚姻关系中,必然涉及到财产的积累与分配。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配偶一方去世后,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遗产范围,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在周大爷和杨大姨重新组建家庭时,他们各自名下的财产,若属于前一段婚姻关系结束后所取得的个人财产,那么在新的婚姻关系中,这些财产的归属并不会因为再婚而发生改变。

周大爷与杨大姨在暮年选择步入婚姻殿堂,虽引发了争议,但在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老年人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0 阅读:149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1

用户10xxx51

1
2025-05-09 10:31

北大人啊[哭哭][哭哭][哭哭][哭哭][哭哭]

重瓦下庆

重瓦下庆

专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