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14岁男孩从超市楼梯一跃而下,头顶被横梁砸伤血流不止,其父向超市索赔千元医药费,超市却主张自己无责,律师判定:男孩负主要责任! 据法治视讯7月13日报道,6月27日,晚饭后,浙江宁波一男子为了奖励儿子近来优秀表现,决定带着他前往海曙区徐家漕店某超市购物,没想到这一决定竟会导致他后悔至今。 14岁的男孩正处于好动的年纪,身高更是早就达到1.74米。一路上,儿子在超市购物区跑前跑后,特别兴奋。其父也是跟在身后,偶尔叮嘱两句注意安全。 在楼梯上的男孩依旧不安分,在距离地下一层仅有3步楼梯时,男孩突然松开父亲的手,一跃而下,突然,伴随着砰的一声,孩子的头顶撞到了横梁,男孩也应声倒地,捂着头大哭起来。 站在一旁的父亲突然就慌了,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儿子转眼间就躺在了地上,头顶正哗哗冒着鲜血。他赶紧跑到儿子身边,大声呼救起来。 @芹姐说法 附近的服务员闻声赶紧送来了冰袋,为孩子进行冷敷,超市的员工也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医。 所幸孩子并无大碍,只是伤口缝了五针,那一道醒目的疤痕在脑袋上格外刺眼,其父看了更是满是心痛和自责。 孩子父亲觉得超市一定要为此负责。他认为,横梁的高度是导致孩子受伤的主要原因,且附近并未悬挂任何安全标语,自家孩子属于正常跳跃。 超市负责人的态度也十分强硬,他表示,事发时孩子的家长并没有做好监督,14岁的孩子并不是不懂事的年纪,事故原因是孩子的主动行为造成的,店家方面没有任何问题。 为了验证双方的说法,7月11日,一名身高1.86米的调解员前往了超市,他发现,在通向地下一层的楼梯区域,顶上确实有一上一下两段横梁,调解员根据自己的身高估算,两根横梁距离地面的高度分别为2.2米和2.1米。 不过,横梁旁边张贴了一张禁止跳跃的安全标语,旁边有群众表示,标语是这两天才贴上的。 1.事件中,超市和男孩,谁负主要责任?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进行危险活动。 法律上,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跳跃、楼梯安全等基本风险应具备判断能力。跳跃行为被明确界定为非常规危险动作 ,超出正常通行范畴,故其自身过错是主因。 其父亲在事件发生时并未制止跳跃行为,也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2.超市是否需要赔偿医药费?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商场仅对“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的损害担责。 若证明横梁设计违规或警示缺失,则超市或承担≤20%的次要责任。如果事发时超市未设警示标识,可能构成轻微过失。 但一般来说,明显障碍物无需额外警示,且跳跃属主动制造风险。家长若坚持索赔,需举证横梁设计违规如低于2米,或超市长期未设警示,否则难获支持。 对于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分享城市新鲜事#
浙江宁波,一男子带1米74的儿子逛超市,下最后几级台阶时,儿子好动一跃,头顶“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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