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海外投资被征税的事讨论度很高...这件事目前来看已经比较清晰了,在香港/海外券商开立了证券账户的金额较大的,都会按“财产转让所得”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目前听说的是600万人民币以上的被通知了征收,但伴随征收能力的提升范围肯定在扩大,说不对明年每个人的个人所得税APP就会跳出来这一项了...目前来看,通过CRS机制,所有参与信息交换的国家/地区的金融账户都会被征收,几乎覆盖了国内投资者使用的所有主流券商平台。
现在来看美国没有加入CRS,但考虑到美国正在通过FATCA双边协议交换信息,美国的券商可能也很难逃过征收。简单来说,只要你有海外账户,通过海外账户做股票投资,在未来几乎都会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目前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是免收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大家从国内证券公司港股通买的港股是不会被征税的,虽然免税政策只到2027年底,但在支持香港金融中心进一步发展的大背景下,这个政策几乎肯定会延期,通过港股通买港股不用担心会被征税。其实不光是股票,如果要按中国税法标准,中国税务居民(年居住≥183天)需就全球所得纳税,其中还包括美国国债利息,存款/理财利息等。中国税务居民的这部分固定收益所得,很可能也会被纳入未来收税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