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男子跟前妻离婚后离家出走,1年后才回到家乡,准备领取养老金。结果有关部门却告诉他:“你不是8年前就死了吗?户口都注销了……” 1995年,家住江苏江阴的男子陶先生,觉得和妻子钱某实在是过不到一块去了,想要离婚。 但是因为钱的问题没谈妥,就起诉到了法庭,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成功离婚。 结果婚虽然离了,这钱的问题还是没有谈拢。 陶先生和钱某之间又大吵了一架,最终陶先生觉得这地方实在是待不下去了,选择了离家出走,此后没有和任何亲戚朋友进行过联系,更别说回来看望老母了。 整整十年,没有一点音讯。 陶先生的老母亲马老太逐渐接受了现实,以为儿子应该是死在外面了,在2005年跟当地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宣告自己儿子死亡。 根据我国法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死亡,老太太足足等了10年,然后自行前往法院提出申请,可见她是真的心如死灰了。 很难想象老太太当时是什么心情。 当然,不是说家属申请认定死亡就宣判死亡了。万一出现人又找着了的情况就尴尬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相关案件之后,会专门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除非是有证明不可能生存,或者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否则公告期为1年时间。 这1年失踪人还不出来,那只能认定他死了。 于是,2006年,陶先生在社会层面“死”了。 一转眼到了2024年,陶先生一算自己这一年正好60岁了,可以跟政府申请养老金了,于是就回到了江阴老家,找到有关部门办手续。 结果人家一查资料吓了一跳,说你的户籍信息在18年前就注销了啊,现实已死亡。 “我这么些年都活的好好的,怎么可能死了呢?” 陶先生也是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情,没想到自己离开家乡29年,好不容易回来,却被告知18年前就被“确认死亡”了。 没办法,他只好选择告上法庭,申请“复活”。 虽然陶先生的遭遇比较离奇,但也不能说是多么稀奇的事情。毕竟当年相关的系统什么的远不如现在先进。 哪怕是坐火车,也是2011年才实现的全面实名制。 陶先生只要光是打零工,不用登记,那根本不可能查得到他。 而且我国的地方派出所数据当时也没有全国互通,加入陶先生在其他省使用身份证,那江苏的数据库是根本无法实时获知其动态的。 既然人家没死,当地法院自然会判撤销原判决,恢复他的法定身份。 不过,陶先生虽然“复活”了,想要领养老金也不容易,毕竟在2006——2024年这18年时间里他是“死亡状态”,缴费资格自动终止,得先补缴相关费用,然后才能领养老金。
江苏男子和妻子离婚,搬去和情人同居,三个月后,男子在工地上出了事故,当场死亡。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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