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男子买了一辆价值70万元的路虎,后借给朋友使用,后见朋友迟迟不还,

兰花芳草坳 2025-08-18 21:26:42

黑龙江哈尔滨,男子买了一辆价值70万元的路虎,后借给朋友使用,后见朋友迟迟不还,还玩起了消失,前往交警队一查,发现车子已经被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在哈尔滨这座东北大城里,买辆70万的路虎本该是件开心事,可谁知借给朋友用用,就闹出这么大麻烦。男子刘先生刚提车没多久,朋友开口借,他一犹豫还是给了,结果朋友不还车,还直接人间蒸发。等他去交警队查,车居然被1万块贱卖给别人了。这事听着就蹊跷,到底咋回事? 刘先生是哈尔滨本地人,普通上班族,收入不算高但够用。2021年底,他贷款买了这辆路虎,花了70万,当成家庭大件资产。车子对他很重要,平时开着上下班,偶尔带家人出门。买车过程挺顺利,通过正规经销商,办好所有手续。次年2月,他去银行注销抵押,确保产权清楚。朋友是老熟人,两人认识几年,关系一般,偶尔联系。朋友借车时说有急用,刘先生本来不想借,新车才几个月,怕出问题,但碍于情面还是同意了。白女士是买车那一方,哈尔滨居民,经营小生意,她通过朋友拿到车,办了登记。 事件从借车开始,刘先生把车钥匙交给朋友,朋友开车走了。本来约定几天还,结果拖了好久。刘先生先是打电话问,朋友推脱说再用几天。后来电话不接,消息不回。刘先生找人打听,朋友彻底没影了。一年多过去,2023年3月,刘先生去交警支队查车辆信息,发现车早在借出第二个月就登记到白女士名下,交易价才1万。这让他傻眼,自己作为原车主,从没出面同意,怎么就过户了? 刘先生气不过,2023年6月起诉哈尔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说他们违规操作,没核实原车主身份,就让车过户,要求确认违法并赔70万。法院审了案子,先看被告适格。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说,市级交警负责本地登记业务,所以支队是合适被告。 争议焦点是过户合法不。规定第二十六条讲,现车主交验车辆、提交证明后,就能办转移,核发新牌证。刘先生纠结谁是现车主,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自交付生效。第二百二十五条说,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朋友交付车给白女士时,所有权就变了,白女士成了现车主,她申请登记,交警按程序走,没问题。 刘先生上诉,说原审没采纳他的证据,支队提交材料里没提到人证比对和影像采集,他本人没拍照,怎么就过了?但白女士材料齐全,支队尽了审查义务。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刘先生败诉。不过,他还能追朋友的责任,找回车或赔钱。 这事暴露借东西的风险,尤其贵重物品。朋友借车不还,直接卖掉,这种人品问题大。法律保护善意买方,白女士材料齐,算善意第三人,她的权益受保护。刘先生吃亏在信任上,没签借条或协议。现实中,类似案子不少,有人借钱不还,有人借车出事故推责。 机动车登记制度设计是为了便利交易,但也给不法分子钻空子。规定要求现车主申请,交付后谁持有谁申请,原车主不在场也行。这基于信任交付生效的原则,但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纠纷。朋友这种行为涉嫌盗卖,刑事上可能触侵占罪或诈骗罪。刘先生可以报案,让公安查朋友下落。 从法院判决看,交警没责任,因为他们只审材料,不查背后交易真假。假如材料伪造,那另说,但这里朋友卖车时,开的发票啥的都齐。白女士付了1万,车值70万,她可能知道便宜,但法律认她善意。刘先生贷款买的车,产权清楚,但借出等于交付控制权。 生活中,借车得慎重。数据显示,车辆借用纠纷占交通案子不少比例。朋友圈借东西,口头约定多,事后难证明。建议借前写协议,注明用途、期限、责任。贵重车最好不借,或加保险条款。 另一个角度,停车场事件也牵扯路虎,但那是别的事。哈尔滨道里菜市场附近,收费员崔振年收7块停车费,一女司机开路虎不交,直接开车拖他几米,造成骨折。女司机跑了,后被联系。这事和主案无关,但都显示开车人责任感弱。崔振年57岁,躺床上疼,儿子帮维权,交警受理,算肇事逃逸。 回主案,刘先生败诉后,生活继续。他工作稳定,家庭正常,但丢车影响大。朋友消失,估计躲债或跑路,这种人社会上不少。白女士用着车,正常生活。这案启示大家,信任有限。民法典强调物权变动,但现实需防范。借车前想想后果,签个东西保平安。法院判得公道,程序正义,但刘先生经济损失实打实。 类似判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机动车转让案多见。原车主起诉登记部门,多数败诉,因为行政行为合规。重点追合同违约或刑事责任。 这故事完了,你觉得刘先生该咋办?借车给朋友,你有过类似经历吗?欢迎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一起聊聊怎么防这种坑。

0 阅读:73

评论列表

老猫zdt

老猫zdt

2
2025-08-18 22:07

假,编。

用户15xxx43

用户15xxx43

2
2025-08-18 21:46

好烂的文章!

猜你喜欢

兰花芳草坳

兰花芳草坳

兰花芳草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