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广州,一女子应雇主的要求,在雷雨天去地里除草,不料,竟被雷劈到不幸身

经略简料 2025-08-30 16:23:43

冤不冤?广东广州,一女子应雇主的要求,在雷雨天去地里除草,不料,竟被雷劈到不幸身亡,事后,家属认为这都是雇主的错,于是将他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而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3月,一道惊雷划破广州的天空,带走了一位正在农田里劳作的女性张某的生命,尽管被火速送往医院,医生们也拼尽了全力,但悲剧已经无法挽回。 生命戛然而止,但身后的纠纷才刚刚开始,张某的家人认为,雇主王某应该为这起意外负责,双方就赔偿问题谈不拢,最终走上了法庭。这起案件,把一个尖锐的问题摆在了所有人面前:当无法预料的天灾降临时,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责任界线,到底该如何划分? 王某觉得很冤,他认为,雷击这种事,纯属突发意外,是典型的不可抗力,谁也说不准它会劈在哪里。他辩解说,自己承包的这片地是复耕农田,按规定根本不允许私自铺设防雷设施,放眼望去,周围几百亩地也都是如此。 更重要的是,王某强调自己从未强迫张某必须在恶劣天气下工作,劳务工们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干多少、什么时候干,在他看来,张某的死和自己提供的劳务工作之间,没有法律上的直接联系。 但在张某的家属看来,王某的说法完全是在推卸责任,他们指控王某,作为一个常年搞农业生产的人,明知道天气预报已经提前警告雷雨频发,广州的夏季本就如此,却依然召集工人们下地干活。 家属认为,在那种雷雨持续不断的天气里,王某既没有提供任何可以避雨、避雷的安全场所,也没有在危险来临时下达任何疏散指令,这种对安全的漠视,才是导致悲剧的根源。 这起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两级法院都支持了同一个观点:双方都有责任。法院最终的判决,是让雇主王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而逝者张某,则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判决让双方都不满意,都提起了上诉,但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法官的逻辑其实很清晰:王某的过错在于,他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管理义务,比如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风险提示,也没有在明知天气恶劣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然而,张某作为一名务农多年的老手,理应清楚雷雨天在开阔田地里作业的巨大风险,天气预报早已预警,她依然选择冒险坚持出工,没有尽到一个成年人应有的谨慎注意义务,对自己的安全没有做好足够的保护。 法官在解释判决时提到,户外作业被雷击,终究是一个偶发的、低概率的自然灾害,普通人根本无法精确预测雷电会何时何地落下,因此不能对任何一方苛以太高的过错要求。这个20%的比例,正是法院在综合考量后,试图找到的一个平衡点。 这起案件的结果,在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讨论,它像一个警钟,提醒着所有户外作业领域的雇主,不能抱着侥幸心理,把安全风险完全甩给工人。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教育,是底线,也是责任。 同时,它也给所有像张某一样的户外劳动者提了个醒,工作固然重要,但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面对明确的危险信号,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学会审时度势,别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 2025-8-29

0 阅读:0
经略简料

经略简料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