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在超市买了食品,1小时后,拿着食品回来,和老板说过期了,老板说给她换,女子张口就说:我不换我要赔偿,我不要1000,只要500元。老板十分惊讶,再检查食品后,立马回怼:你这是敲诈,这个不是我家的,信不信我报警。网友:我就想问赔钱了吗? 一家超市里,老板像往常一样卖货,不多时,进来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子,穿着黑白短袖,买了一些方便面和食品就走了。 然而,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女子拎着食品又返回了超市,拿出一包食品,和老板说过期了。 老板有些纳闷,就问她怎么回事?然后,拿着那包食品翻看。 女子胳膊肘支在柜台上说,我刚看了,就只有你那包。 老板拿着那包食品看了又看,想着小事化了,诚恳地说,我给你换。 可接下来女子的一番话,反而让老板提高了警惕,因为太反常了。 女子一胳膊肘支在柜台上,一手叉腰,语气及其淡定的说:我不换,我要赔偿,但是我不要你1000,我只要你500。 老板十分惊讶的问:哪样? 然后,老板立马反应过来,不对劲啊!这女子年纪不大,说话到挺老成,就那语气好像在谈生意一样,而她那状态没有一丝慌乱。 老板立马再看了一眼那包过期的食品,仔细检查后,他发现日期根本对不上,因为头一天他检查过该食品的日期,一般还剩下1个月日期的食品都会下架,这是他的习惯。 另外,这批货总共订了5包,都没有卖出去,日期全部是一样的,而女子买了拿出去一个小时后,回来日期就变成了24年2月,过期半年多了。 老板意识到不对后,马上警告女子,你信不信我马上报警,你这是敲诈,这个食品不是我家的。 女子立马心虚的低下了头。 老板也没忍着,直接报警。 民警来了,女子还狡辩说,她吃了一口,要求老板要么三倍,要么最低,要么最低1000块钱,因为吃了一口,所以老板得赔偿。 老板见她这么说,直接对她说,我给你去洗肠。 后来,老板把这事发在网上,提醒大家注意小心别上当了。 从监控画面中看,最后,女子一边听着电话,一边拎着食品走了。 老板表示,这个女子就是调包过期货来索赔的,平时,有人在自己这里买鸡蛋,找来说打开坏了,没有图片,自己都会给人家换,但是,这女子上来就说不要1000就要500,明显是来骗人的。 其实,老板之所以有底气,因为超市进货记录全部都有,所以他根本不怕。 有网友在老板视频下留言问:我就想问最后赔钱了吗? 老板回复说:没有。 有人说,这女的自己带的过期产品,买完之后掉包了。 得亏老板这个东西就进了那么几个,要是换个卖的好的,进太多货的,还不容易理清。 还有人说,每个商品,都有自己的批次号,生产日期,还有小票,不是自己店里的,翻翻收货单就知道了。 1、女子拿过期食品要求老板赔偿500元,是依据什么?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从表面看,女子是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老板索赔的。 女子觉得只要拿出过期食品,就能以消费者身份,按照法律规定向老板索要赔偿。 她提出不要1000元只要500元,或许是考虑到如果按照“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的标准全额索赔,老板可能会因金额较高而坚决拒绝。 所以,女子才降低要求,让老板赔偿500,想以此增加老板同意赔偿的可能性,让自己能轻松获取不义之财。 不过,现实中我们如果买到过期食品,是可以要求退换或者赔偿的,前提是合法合理的范围内。 2、如果,女子调包过期食品向超市老板索赔的话,构成敲诈勒索吗?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事中,假如女子通过调包手段,将过期食品替换为超市商品,虚构“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的事实。 然后,以食品过期为由,向老板索赔500元,当老板拒绝赔偿时,女子进一步以“吃了一口”为由,要求三倍赔偿或最低1000元,或者以不赔偿就曝光要挟,她的目的不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是利用《食品安全法》非法获取财物,则构成敲诈勒索。 法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2000元至5000元为起点。 如果金额达到这个数额,女子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回到这件事中,幸亏老板警惕性很高,加上他平时对即将过期的食品处理及时,心里有数,最终没有被女子吓唬住,果断拒绝赔偿女子要求的500元,从而避免了损失。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第一要冷静,不要慌,第二及时报警处理,才能避免上当。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贵州,女子在超市买了食品,1小时后,拿着食品回来,和老板说过期了,老板说给她换,
福康说案例
2025-09-13 0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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