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男生住校期间,到了熄灯休息的时候,见对门宿舍还在吵闹,就冲他们喊了一句“不要吵、该睡觉了”。当晚相安无事,可第二天男生就被十几个人叫到厕所,狠狠的揍了一顿,并将一坨带着屎尿的纸巾塞到了男生嘴里。男生家长得知后,希望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但一个参与殴打的家长却表示是男生先骂人,才引起后续的争端,双方都有责任。 凤凰网九月二十八号报道了这则男生因为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冲对面宿舍喊了一句不要吵了,第二天就被十几个学生围殴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时间线拉回到九月九号的晚上,15岁的高一男生小李(化名)是住读的,眼看到了熄灯的时间,宿舍的其他舍友也都准备休息了。 因为宿舍楼的建造原因,宿舍门是不能关的,这也导致刚躺进被窝的小李,就听到了对面宿舍传来的打闹声。 小李本以为对方打闹一会后就会睡觉,不料过去有一会了,对方打闹的声音仍愈演愈烈,犯困的小李就冲对面喊了一句:已经熄灯该休息了,不要吵了! 话音未落引起了对方的不满,双方当场吵了几句,最后在其他人的劝说下,才平息了争端。 小李本来就因为想睡觉,被对方吵得心情就不好,这下子被对方骂了,心情更加糟糕了,整晚都无心睡眠。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小李的行为让他们觉得是当面挑衅,面子上过去不,一帮人商量过后,决定给小李点颜色瞧瞧。 下课后有同学叫小李去厕所聊聊,不明所以的他直接跟了上去。 一进门猝不及防的小李就被人一脚踹倒在地,随后又有几个人围了上来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小李的惨叫声没有换来对方的停手,甚至还有同学做了一件让他恶心至今的事:有人捡起一团沾满屎尿的厕纸,趁他大口喘息的瞬间塞了进去。 瞬间一股恶臭传来,让小李整个人不住的干呕起来,可就算这样,那些人依旧没有停手,仍然对其拳打脚踢。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些施暴的人才心满意足的离开,此时的小李鼻青脸肿,身上都是自己的呕吐物,别提有多狼狈了。 小李的母亲得知儿子被人欺殴打后,很快赶过来,看着捧在手心的儿子被人欺负称这样,李母心里真是又急又气。 当务之急还是先送孩子去治疗,最后被诊断为头部、胸部、阴囊等多处严重损伤,住了9天院才恢复过来。 当得知儿子只是喊了一句让对面宿舍的人早点休息,就遭到这样的报复,护子心切的李母再也坐不住了,直接报了警。 令李母意外的一幕再次出线:只见那十几个参与殴打的学生,一个个满不在乎的走进审讯室,不一会的功夫又兴高采烈地走了出来。 一位学生家长更是表示:这是完全是小李无故骂人导致的,自己孩子动手虽然也有错,但也事出有因,根本算不上是校园暴力。 见对方根本意识到行为的错误,李母觉得不再姑息,准备提供法律手段,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如何判定参与殴打学生的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中虽然参与殴打学生都未成年,但他们的暴力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小李的生命健康权和尊严,依法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他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全部的侵权赔偿责任。 2、如何判定校方的责任? 《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内容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校方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有权保证每个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得到保证,现在发生了这样的意外,校方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3、小李将如何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小李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高中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殴打和侮辱,除了身体上的伤痛外,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伤害,小李依法有权提起诉讼,要求涉事学生和家长赔偿损失外,并公开道歉,以恢复小李的名誉权。 目前,李母仍在提供法律途径维权中。 那么,对于这群学生的行为你是怎么看的呢?评论区见!
终于知道为什么王一博没参加2025湾区升明月晚会了,不是避嫌不参加,也不
【6评论】【10点赞】
冰冷的石头
这种事情多数是欺负弱者,一群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