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结婚,他也没娶她,可法院说这算“家暴” 2025年11月21日,最高法发布了十个关于反家暴的典型案例,排在第一的那个案子比较特殊,男方牟某和女方陈某在一起住了一年多,他们没领结婚证也没办婚礼,但两人一起生活,见过双方家长,连租房都是合租的,后来女方选择了自杀,男方被判了三年多有期徒刑,这个案子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过去法律对这种同居关系一般不会主动介入处理。 法院这次说明,两个人没结婚但一起生活、有亲密互动,也算作家庭成员,这个说法比较新,过去这种案子很难按家庭暴力处理,尤其是精神虐待这种情况,没有打骂行为,只是天天说难听话,比如羞辱对方过去的感情经历,逼着对方流产,还说“你不配活着”,这些话不是一次两次发生,而是持续了大半年,出现上百次。 陈某在2019年年初就开始出事,先是吵架后割了手腕,后来吞药被救回来,医生都发了病危通知,最后一次是跟牟某吵完架的第二天,她自己买了药吃下去,没能救回来,法院看完整个过程,认为这不是一次意外,而是牟某长期用言语打压她,让她情绪逐渐崩溃,最后那次服药成为压倒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很多人以为,没动手就不算暴力行为,法官这次没有选择故意杀人或过失致死的罪名,而是定为虐待罪,这表示精神控制加上长期压迫和情感依赖也能构成犯罪,这个案件还成为全国性的参考案例,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其他法院可以借鉴这个判决。 我心中有些感慨,现在的年轻人谈恋爱,嘴上总在说自由平等,可有些男生还是会拿女方的过去来说事,动不动就说你这样做不干净,或者你配不上他,这些话听着像是开玩笑,实际上却让人难受,再加上手机里的聊天记录、网购订单这些数字痕迹,现在连想否认都很难了。 这个案子提醒了《反家暴法》需要修订,法律考虑将同居关系纳入保护范围,法院已经先行一步,实际上,家庭不仅限于婚姻关系,只要两人之间存在亲密依赖,就应当受到保护,否则那些未正式结婚却遭受伤害的人就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