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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报道,自食其果!江苏南通一男子结完婚后,妻子为他生下儿子,儿子还没满

11月27日报道,自食其果!江苏南通一男子结完婚后,妻子为他生下儿子,儿子还没满月,男子抛下妻儿,自己偷摸跑了,20多年过去,男子从未抚养过儿子,谁知他60岁在医院治疗2年,欠了40万医疗费,医院找儿子缴费,儿子压根不理,医院将儿子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黑线] 二十多年前,江苏南通一名男子在儿子未满月时离家出走,从此再未关心过妻儿,二十多年后,他因重病住院,欠下40万元医疗费。医院联系到他已成年的儿子,要求支付这笔费用,但被儿子拒绝。 这名男子在孩子出生后不久不告而别,二十多年间,他既未支付抚养费,也未参与孩子的成长,儿子由母亲独自抚养长大,对父亲几乎没有直接记忆,所有了解都来自母亲的叙述。 男子年近六十时突发疾病,住院治疗两年,花费40万元,他无力承担,医院多方联系找到其子,但儿子拒绝支付医疗费,甚至在男子去世后,仍拒绝处理丧事。 医院随后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支付医疗费,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父亲未尽抚养责任,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能因此完全免除。 判决最终要求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医疗费,若遗产不足,需自行补足剩余部分。 儿子拒绝情有可原,二十多年的亲情空白不是一纸判决可以弥补的,也有人指出,赡养父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不能因过往恩怨而免除,值得说明的是,法院在裁决时已考虑到父亲长期未履行责任的情节。 对医院来说,救治病人是首要任务,但大额欠费也确实影响正常运营,通过法律手段追讨欠款,是医疗机构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之一,当前针对无力支付医疗费用人群的救助机制,仍有提升空间。 亲情是世间最珍贵的情感之一,避免留下终身遗憾。 “法律这么判没毛病,赡养父母是写进《民法典》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父母有错就完全免除,要是都按个人感情来,那社会秩序不就乱套了,法院判决时已经考虑了父亲没尽责任的情节,这算是平衡了法理和情理了。” “我完全理解这个儿子的心情,法律是冷的,但人心是热的,二十多年不闻不问,这跟陌生人有什么区别,现在需要掏40万了想起有个儿子了,这叫‘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儿子也是受害者,他的童年谁來买单?” “这就是典型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当年种下的因,今天结出的果,父亲自己选择了逃避责任,晚年孤独病倒,其实也是自食其果,法院判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钱很关键,要是他爹一分钱遗产都没有,纯粹让儿子背40万债,那才叫不公平。” “医院也挺难的,救死扶伤是天职,但不能总当‘冤大头’啊,40万不是小数目,这笔钱如果收不回来,最终可能还是会摊薄到公共医疗资源里,医院走法律程序是正当维权,值得理解,这个问题更深层的是,对于那些没有家人,没有钱的病人,社会救助体系怎么能托住底。” “说来说去,最苦的还是那个儿子,小时候被父亲抛弃,长大了还要被法律和舆论推着去面对这个‘烂摊子’,他内心的挣扎和痛苦,外人很难体会,这案子没有真正的赢家,是一个家庭的双重悲剧。” 这件事你怎么看?如果遇到类似情况,你会如何处理? 信源: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