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大爷见酒厂搞活动,花840元买一箱酒,能返1680元,这翻倍返现的好事,大爷瞬间心动。毫不犹豫把自己攒的50万养老钱、买房钱全投了进去。刚开始挺顺利,酒很快拿到手,本金也返了40多万。大爷见来钱这么快,干脆把返的钱又全投进去,结果这次栽了,返利迟迟不到,酒厂也空无一人。大爷彻底慌了,找来记者急得直哭:钱都没了,我都不想活了! 刘大爷望着满屋子白酒,既不能当饭吃,又卖不出去,堆在家里占地方,昔日的宝贝,现在一看就想哭。 这些酒曾是他眼里的“摇钱树”,盼着靠这发点小财,如今只剩满眼讽刺,瞅着就堵心。 老话常说“贪小便宜吃大亏”,刘大爷这事,说到底就是贪心害了自己。 2024年的时候,当地有家酒厂搞宣传,承诺花840元买一箱酒,能返1680元。 这翻倍返利的好事,听着就跟天上掉馅饼似的,刘大爷听着听着就心动了。 他琢磨当地这么大个酒厂,知根知底,只有搞宣传有活动才有这好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刘大爷一辈子省吃俭用,一分钱掰成两半花,好不容易攒下几十万养老钱。 本想着安安稳稳过日子,晚年能舒坦点,一听这好事,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总觉得多赚点,往后日子能更宽裕,晚年也有个保障。 他脑子一热,连家里人都没商量一句,把养老钱和房钱50万,一股脑全投了进去,满心盼着大赚一把。 还别说,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酒很快就送到了家,返利也按时到账。 虽说每天就返5块钱,承诺一年返完,可酒厂那会儿格外“痛快”,短短几个月就返了40多万到他手里。 看着实打实到账的钱,刘大爷乐得嘴都合不拢,越想越觉得这买卖靠谱。 心里盘算着,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把返回来的钱再投进去,赚的不就更多?这酒相当于白拿,稳赚不赔的买卖。 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世上哪有不劳而获的好事,那些看似诱人的返利,不过是裹着糖衣的陷阱,专坑贪心的人。 人一旦贪了心,就容易冲昏头脑,刘大爷也不例外,没多想就把刚到手的40万全复投了进去,天天盼着能赚得盆满钵满。 可谁能想到,这次好运彻底到头了,到了该返利的日子,钱迟迟没到账。 刘大爷起初还自我安慰,可能就是系统延迟了,再等等就好。 可左等右等,一天又一天过去,账户始终没动静,这下他彻底慌了神。 他火急火燎跑到酒厂问问到底咋回事,然而往日热热闹闹的酒厂大楼,早已冷冷清清空无一人。 大门紧锁,跑了好几趟都见不着半个人影,明摆着就是故意躲着他。 刘大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走投无路只能找记者求助。 他翻出酒厂的宣传小程序,上面明明白白写着从2024年8月开始返利,结果年底就断了档。 而他的钱全是现金形式,一分不少交给了一个姓白的业务员。 记者当场就拨通了业务员的电话,可对方一接电话就开始满口狡辩。 说自己只是帮酒厂做广告拿点提成,早就跟刘大爷说过可以用返利抵酒,是刘大爷自己不愿意。 还一口咬定,刘大爷的本金已经返了几十万,每月返10万都是他亲手办的,现在要的只是没结清的收益,纯属无理取闹。 这话彻底戳怒了刘大爷,他急得直跺脚,嗓门都喊哑了:“我前后买了1070多箱酒,实打实花了89万多,本金才返40多万,还差一半没给!你怎么能瞎扯,昧着良心说话!” 可业务员压根不听他辩解,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说刘大爷是把返的本金又复投了,不算亏。 好歹还落了一千箱酒,就算便宜甩卖,也能换几十万块钱,不算吃亏。 双方各说各的理,吵得不可开交,业务员干脆直接挂断了电话,再打过去就没人接了。 刘大爷又试着联系酒厂的范总,电话打了一遍又一遍,始终石沉大海,连个回应都没有。 其实一个月前,刘大爷就急得报了警,民警说已经联系过范总,让对方近期跟他见面协商解决。 刘大爷满肚子绝望,只剩无尽的悔恨,就盼着能能追回40多万本金。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酒厂以“买酒翻倍返现”为噱头,与刘大爷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本质是诱骗投资。 酒厂无足额返利的履行能力,前期返还40多万本金,部分履行合同,目的是诱骗刘大爷复投40万。 酒厂收受刘大爷89万投资款后,直接人去楼空、躲而不见,且涉案金额89万已远超“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可能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你觉得刘大爷的本金,能要回来吗?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