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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有这么一桩事儿,父亲把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女告上法庭,要每月1000元赡养

辽宁营口有这么一桩事儿,父亲把患有精神疾病的独生女告上法庭,要每月1000元赡养费,还告女儿的公公索赔20万,说对方强行办婚礼导致女儿病情加重。可被告方却反驳,说女儿清醒时说过这父亲不是亲生的,病情其实是父亲造成的,要求父亲拿亲子鉴定证明。父亲还骂亲家是“色鬼”,说女儿得强制送医,不然就是被人当工具。最后法院判了,父亲每月有3789块多退休金,比当地人均消费支出高不少,完全够生活,而女儿本身有精神病,没赡养能力,所以驳回了父亲的所有诉求。 这事儿看下来真是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先不说亲不亲生的争议,单说父亲的做法就透着一股寒心。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但法律也说了,得是父母生活困难、子女有能力才行啊。女儿本身就受精神疾病折磨,自己都需要人照顾,哪来的能力赡养别人?反观这位父亲,有稳定的退休金,日子过得比不少人都强,却盯着患病女儿要赡养费,这哪儿是为人父母该做的事? 为人父母,本该是孩子最坚实的后盾,尤其是孩子生病的时候,更该多关心照顾。可这位父亲不仅没想着怎么帮女儿治病、好好生活,反而想着从女儿身上捞钱,这实在让人无法理解。就算有家庭矛盾,有什么恩怨,也不该拿患病的女儿当筹码,更不该在她最脆弱的时候再捅一刀。 再说法律的判决,真是太公道了。法律既保障了父母的合法权益,也没让无能力的子女受委屈。精神病人本身就是需要被特殊保护的群体,法律明确说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没经济收入、没法独立生活,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的。这位父亲明明自己生活无忧,却非要为难患病的女儿,法院驳回诉求就是守住了公道和底线。 亲情本该是世界上最温暖的情感,可在这起纠纷里,却满是算计和指责。不管亲血缘是真是假,养育一场总归有感情,就算没有养育之恩,面对一个患病的人,也该多些善意,少些计较。作为父亲,不想着护着女儿,反而想着索取和伤害,这样的做法不仅违背了道德,也不符合法律的精神。 这事儿也让我们看到,赡养不是单方面的索取,得看实际情况。父母有困难,子女有能力,自然该尽孝;可要是父母生活富足,子女自身难保,硬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就说不过去了。大家觉得这起纠纷里谁更过分?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来源:热度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