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美国关税政策调整,核心是原有部分关税被裁定无效,同步新增10%全球临时关税,中国输美商品综合关税整体下降10个百分点,属于利好变化。一、调整前关税构成(总税率45%)1. 301条款基础关税(25%,继续有效)2018年起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加征,覆盖约3700亿美元中国输美商品,主流税率25%,本次未受影响,照常征收。2. IEEPA附加关税(20%,已取消)包含两项:10%芬太尼相关关税+10%对等关税,合计20%,本次被裁定无效、全面取消。- 调整前合计:25%+10%+10%=45%二、最新关税规则(总税率35%)- 取消:原20% IEEPA关税(10%芬太尼+10%对等)- 新增:10%全球临时关税- 最新合计:45%−20%+10%=35%三、核心结论- 总关税由45%降至35%,净降10%- 301条款25%关税维持不变- 短期对中国输美商品构成利好以上为个人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或贸易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