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山东青岛,一男子支付400元嫖资后,开灯看清脱掉衣服的女子长相后,嫌弃对方不好看

山东青岛,一男子支付400元嫖资后,开灯看清脱掉衣服的女子长相后,嫌弃对方不好看,想要反悔,双方发生争执的时候,被突击检查的民警逮个正着,认定为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男子不服,认为主动放弃不构成“着手实施”,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 这事儿发生在青岛一家酒店里,男子是出差来的,晚上在房间觉得无聊,刷手机看到些不正经的广告。他脑子一热,就联系上了。电话里谈好价钱,四百块,对方答应上门服务。 半小时后,人来了。男子按约定先掏了钱,现金递过去。女子也挺干脆,外套一脱,准备开始。房间里灯有点暗,男子顺手把大灯打开了。这一开,他傻眼了。 眼前的人和手机里看到的照片,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当时就后悔了,觉得这钱花得冤。立马变卦,说不做了,要求退钱走人。女子当然不干,钱都到手了,凭什么退?两人就这么吵了起来,一个要退钱,一个不肯退,越吵越凶。 巧就巧在,那天晚上正好有民警在附近突击检查。听到房间里的吵闹声,民警直接敲门进来。一看这场面,心里就明白了七八分。分开一问,两人都承认了是谈好了价钱来交易的。 民警当场就认定,这是嫖娼。虽然没发生实质关系,但谈价、付钱、上门,这些步骤都完成了。按照相关规定,这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男子被带回去,最终处以行政拘留五天。 从拘留所出来,男子越想越憋屈。他觉得冤枉,自己最后不是反悔了吗?都没碰对方,怎么能算嫖娼呢?他一纸诉状,把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他反复强调,自己是“主动放弃”,违法行为根本没开始。 法院审理后,并没有支持他的说法。法官认为,从他有这个念头,到打电话谈价钱,再到付钱让对方上门,这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了“着手实施”。违法的事实,在他付钱的那一刻就已经成立了。 他中途反悔,不是因为突然良心发现,认识到这事违法不对。而是因为对“服务”不满意,觉得“货不对板”。这属于交易纠纷,并不是真心悔过。如果没被民警抓到,他下次很可能还会再犯。 很多人总觉得,有些坏事,只要没做到最后一步,就不算违法。这种想法太天真了。法律的红线,从你抬脚准备跨过去的时候,就已经算数了。 就像你点着了火的引信,哪怕中途又把火掐灭了,你“点火”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是危险且违法的。不能因为最后炸弹没炸,就说自己没干坏事。 违法就是违法,没有“做到一半不算”这种说法。别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我只是想想”、“我没做成”。很多时候,当你开始“着手”去做的时候,就已经晚了。守法的底线,得划在念头升起的最开始。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

圆觉刘
圆觉刘 8
2026-03-21 10:52
想谋杀又反悔了是不是应该按照谋杀来算

用户10xxx72 回复 03-21 11:32
犯罪中止,可以轻判的。

用户81xxx56
用户81xxx56 6
2026-03-21 08:13
在青岛 四百已经够亲民啦 不应该再挑剔
寒星
寒星 5
2026-03-21 11:32
这个女子应该是卧底,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巧合?
苏宁
苏宁 3
2026-03-21 11:33
存疑!
贯满盈
贯满盈 1
2026-03-21 11:35
这行情,摇一摇一个快五十的老娘们,我还没编完信息,人家直接开口三百起步,模样只能说是庄户人擦点粉,这个四百算是良心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