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与刚认识1个月的男网友见面,谁知,当她在男网友家中与其发生关 系时,突然腹痛不止。深夜,男网友带她去医院检查,发现她黄体破裂,因耽搁时间太久,医院立即给她安排了手术。不料,术后,女子认为自己黄体破裂是男网友造成的,要对方分担医药费,之后,男网友玩起了消失。 2024年11月,她在网上认识了一个29岁的男网友。两人每天聊得热火朝天,感觉特别投缘,没聊满一个月,就约好线下见面。 男网友主动邀请女子去自己家里,说家里安静,方便好好聊天,女子没多想,觉得聊了这么久,对方应该靠谱,就爽快答应了。 见面那天,两人一见面就觉得和网上聊的一样,没有丝毫陌生感,聊了没多久,就发生了性关系。 可就在过程中,女子突然觉得肚子一阵剧痛,一开始还能忍,以为是自己太紧张导致的,没好意思多说。 可没过几分钟,疼痛越来越厉害,疼得她直打滚,站都站不起来,脸色发白,浑身冒冷汗,只能赶紧跟男网友说自己疼得受不了。 男网友这才慌了神,可他也没经验,以为女子是吃坏了东西,或者是痛经,就让她躺下来休息,还说忍一忍,睡一觉就好了。 女子疼得实在受不了,可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硬扛着。这一扛就扛到了第二天一早,女子的腹痛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甚至快要晕厥过去,男网友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赶紧扶着她打了辆车,送往附近的医院。 到了医院,医生赶紧给女子做了抽血、B超等一系列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当场就严肃地说,是黄体破裂,而且因为耽搁的时间太长,腹腔里已经积了很多血,情况非常危险,必须马上安排手术,不然会因为失血过多危及生命。 女子听了瞬间就懵了,男网友也慌了手脚,赶紧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医生很快就安排了手术,整整做了两个小时,手术才顺利结束,女子才算暂时脱离了危险。 平时剧烈运动、腹部被撞到,或者性生活时动作太激烈,都有可能导致黄体破裂,临床上有七成的黄体破裂都和性行为有关,这名女子这次就是这种情况。 而且黄体破裂不是小毛病,一旦破裂,轻的只是轻微腹痛,重的会腹腔内大出血,要是耽搁治疗,就会像这名女子一样,必须做手术,严重的还会丢了性命。 要是发现得早,及时就医,很多时候不用做手术,保守治疗就能好,就是因为一开始男网友的疏忽,耽搁了最佳治疗时间,女子才多受了罪,也多花了钱。 手术结束后,女子在医院住了3天,慢慢恢复,这期间一共花了3634.16元医药费。 女子越想越委屈,她觉得自己的黄体破裂,就是因为和男网友发生关系导致的,而且一开始男网友没有及时送她去医院,耽搁了治疗,所以男网友必须分担一部分医药费。 于是女子就找男网友商量医药费的事,一开始男网友还应付着,说自己没钱,等凑凑再给,之后转了900元,还说自己全身上下就剩这么多钱了。 可女子怎么也没想到,自从转了这900元,男网友就彻底没了消息,微信发消息不回,打电话打不通,到最后微信直接被拉黑,电话也成了空号,彻底玩起了消失。 女子当时还有不少个人物品在男网友家里,没办法,只能报警,后来在民警的陪同下,才把自己的东西拿了回来。 可医药费的事,始终找不到男网友协商,女子越想越憋屈,干脆一纸诉状把男网友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共9万多元。 开庭那天,男网友压根就没露面,也没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法院按照规定,进行了缺席判决。 法院审理后查明,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女子的黄体破裂属于意外情况,双方都无法预见,男网友虽然一开始疏忽了,没及时送医,但这不算法律上的“过错”,所以不构成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和误工费也没支持——因为女子住院期间,单位正常给她发了工资,没有实际损失。 但法院也说了,虽然男网友不构成侵权,但女子的身体确实受到了伤害,损失也是客观存在的,男网友作为相关当事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最后算下来,女子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一共4934.16元,扣除男网友已经支付的900元,法院最终判决,男网友再补偿女子3000元。 这事说起来,女子确实让人同情,身体受了伤,花了钱,还被男网友耍了,最后也只拿到了3000元补偿。 但反过来想,她自己也有疏忽,刚认识一个月的网友,就敢随便去对方家里,还发生关系,对陌生人没有一点防备心,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而那个男网友,做法就更过分了,不管怎么说,女子的意外和他脱不了干系,就算不能承担全部医药费,也不该直接消失,连一句交代都没有,一点担当都没有。 作为成年人,自愿发生关系,就该对彼此负责,尤其是在对方身体出现危险的时候,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让自己承担更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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