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中,忆秦娥调到省秦领了工资,月工资¥45,她给在九岩沟的老家寄了¥20,自己留¥15作为生活费,给了在省城陪伴她的舅舅胡三元¥10,因为初到省城的胡三元没有固定职业每月还要付房租。
月工资只有¥45,那是什么年代呢?忆起我1988年参加工作,第一个月工资是¥58,忆秦娥领¥45工资的时候应该是在1985年之前。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易秦娥是个懂得感恩的孩子,仅仅¥45的工资,自己只留了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给家里、给对她有恩的舅舅。
那个时代的人很多这样,我那会儿领了工资是全部上交给母亲的,因为工作就在老家,吃住在家里,家里还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妹妹,为了回馈家里让母亲更开心,我领了工资就如数上交给母亲,母亲也不会让我吃亏,我那时在乡下工作上班,每个月都要去县城玩耍一次,去县城的时候都要花钱,这时我就问母亲要钱,母亲从来不会拒绝,然后我到县城里,花钱购买的东西最多的是母亲做衣服的布料、给父母打毛衣的羊绒毛线。现在父亲母亲都年近90了,我当年给他们编织的毛衣还在衣柜里整整齐齐地叠放着……
易秦娥身上穿的这件衣服,灯芯绒的一字领春秋衫,我也有一件同款的,连纽扣也一模一样,不过我的是草绿色,我那件衣服还是我姨妈读卫校时穿过,她走上工作岗位后赠送给读初中的我,我读初中是在80年代初。
由此可以推算,易秦娥领¥45月工资时,那时她22岁,应该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
一部电视剧,引起人多少美好回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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