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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假错案国家赔偿不应该有财政来承担。福建商人林惠荣就像铁娘子,入狱七年,申诉十年

冤假错案国家赔偿不应该有财政来承担。福建商人林惠荣就像铁娘子,入狱七年,申诉十年改判无罪,获得国家赔偿171万,林惠荣提出了复议,冤假错案为何纠正那么难,申诉了十年,最终才改判无罪,这期间受害者承受的苦痛,是可想而知的。
有人觉得正义总会来,只不过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可是如果不坚持正义会来吗?或许就会永远缺席了。冤假错案让一个人蒙受的不只是自由的损失,精神的损失,身体健康的损失,还有名誉损失各种损失。林惠荣就像是走在维权风雨路上的铿锵玫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了法治的进程。最终改判无罪,但是并没有止步于171万的国家赔偿,而是提出了复议。只有她自己知道其中的艰辛,所承受的怎是这171万的国家赔偿可以弥补的。
维权的路漫漫,从蒙冤入狱到申冤成功终于昭雪,再到要求合理的赔偿,这一路可以说是风云兼程。法律程序的漫长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一种巨大的煎熬。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发生这样的错案,何至于让受害者来承受这么多,一个错案彻底改写了她的人生。有网友称冤假错案应该有那些办错案的人来承担责任,很有道理。如果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只是让财政来承担,或许冤假错案还会不止。执法不公正,又如何能够保障法律的公平正义。抬高渎职失职人的犯错成本,公平正义之光才会照进现实,温暖弱者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