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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女子在超市购物时,被店员拿的榴莲扎破了胳膊肘,胳膊当场流血,但店员头一

山东济南,女子在超市购物时,被店员拿的榴莲扎破了胳膊肘,胳膊当场流血,但店员头一扭就走了,完全没理她伤得重不重。当晚女子发现伤口红肿发炎,找门店要个说法,谁知门店只肯赔10元优惠券。女子瞬间气炸,这不明摆的侮辱人嘛?自己光打疫苗就花了近300元,还有误工、交通等,她要求对方赔偿1500元。可超市态度坚决,最多只赔200!

6月6日下午一点左右,温女士在盒马鲜生店里购物,当时一名店员拿着其他顾客挑选好的榴莲,准备去称重。

两人擦肩而过时,带满硬刺的榴莲直接狠狠刮扎在了温女士的右胳膊肘上。

温女士当天穿着长袖衬衫,可单薄的布料根本挡不住榴莲坚硬的尖刺。

被扎的一瞬间,她立马感受到一阵钻心的剧痛,撩起袖子一看,皮肤已经被刺破,伤口直接流出了血。

让温女士心寒的是,这名店员只是随口说了一句不好意思,就匆匆转身离开。

全程没有停下脚步查看她的伤情,也没有提供任何消毒、止血的应急处理。

起初温女士以为只是小伤口,不算严重,再加上早就和朋友约好了看电影,不想耽误行程,便没有去门店服务台反馈问题,结账后就离开了超市。

可到了当天晚上,温女士的胳膊越来越痛,她仔细检查后发现,受伤的位置又红又肿,天气这么热,已经有些发炎了。

她这下才有点担心,立刻拨通了超市电话,想要个说法。

让温女士万万没想到的是,门店客服竟然表示,只愿意赔一张10元的优惠券。

十块钱?简直不要太离谱,温女士瞬间火了,当时她特别想反问客服∶我付钱,你让我扎100块钱的。

对于店员冷漠的态度,门店竟说,店员不知情,所以才没有及时处理伤口。

明明店员当场道过歉,怎么可能毫不知情?

考虑到榴莲外壳长期暴露在外,布满细菌,伤口一旦感染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身体健康,6月8日,温女士专门向公司请假,前往医院处理伤口,还接种了破伤风疫苗。

算上挂号、疫苗等费用,已经将近300元,光破伤风就花了270元。

除此之外,这次受伤还让她产生了误工费、交通费,后续伤口要是留了疤,还要修复。

因此,温女士向盒马提交了完整的就医凭证、收入证明和交通票据,合计要求1500元赔偿。

可盒马依旧态度强硬,坚持最高只赔付200元,这连温女士的基础医疗费用都无法覆盖。

温女士一气之下将此事反映给了媒体,截止目前,门店依旧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等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盒马作为商超经营主体,对进店消费者负有法定人身安全保障义务。

店员在搬运榴莲称重时,没有留意周边顾客,将温女士胳膊扎破流血,事后也未及时处理,属于明显履职疏漏,直接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

门店以店员不知情为由推脱责任,并不成立,盒马必须为员工履职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承担主体赔偿责任。

温女士主张的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后续疤痕修复费用,都属于法定合理赔付范畴。

盒马设定的赔偿上限连破伤风疫苗费用都无法覆盖,明显不符合法律赔偿标准。

如果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温女士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