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太气人了!河南郑州,一男子花57万从姐夫手里买了套房,结果装修到一半,却突然被告

太气人了!河南郑州,一男子花57万从姐夫手里买了套房,结果装修到一半,却突然被告知:姐夫偷偷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更可恶的是,姐夫还理直气壮:再补20万,我就过户给你!

2016年,郭先生的姐夫找到他,说自己急着用钱还账,手上有套房子,问郭先生要不要买。

那时,房子所在的楼盘还没建成,但毕竟是亲姐夫,加上郭先生本来就打算为孩子落户、上学做准备,早晚也要买房,便一口答应了下来。

他先付了42万元订下这套房,之后又因各种流程需要,前前后后给姐夫转了十几万,前后一共花了将近57万。

谁也没想到,这房子还没到手,2021年姐姐和姐夫突然离了婚。但即便如此,郭先生依然念着多年感情,对姐夫深信不疑,继续带着一家老小租房住,默默等着新房过户。

后来小区建成了,开始陆续安排业主挑选单元和车位,郭先生去找姐夫要房本过户,对方却说房本还没办下来。

郭先生心想,没房本也行,人先住进去再说。于是,今年3月,他开始着手装修。

没想到,装修进行到一半,姐夫才向郭先生坦白,这套房子去年已经卖给了别人。

郭先生整个人都懵了,感到难以置信!50多万买的房就这样打了水漂,不仅孩子落不了户,连上学都没着落。

后来,郭先生四处打听才了解到,姐夫一家去年9月份曾把这套房子拿去做抵押,过户给第三方,贷款了60万,期限是一年。

于是,郭先生便发消息质问对方,称十多年的亲戚关系,自己无条件信任,默默在外租了10年房子,到头来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

可姐夫非但不打算还钱,反而说只要再补20万,这套房子就可以过户,理由是房子的发票价格是80万。

郭先生觉得非常荒谬,发票上的价格和房子的实际价值根本不是一回事!更何况自己是十年前给的钱,如果放到现在,利息都不止这么多了。

后来,经过经过了解发现,姐夫不仅骗了郭先生,也骗了自己的父亲!原来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是姐夫连哄带骗才让其父亲签了字同意卖掉。

气不过的郭先生找上门去讨说法,老人听后却说,房子虽然写的是我的名字,但谁给你办的事你就去找谁。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郭先生再次联系到姐夫。对方以不信任调解员的身份为理由,不愿意在电话中谈论此事。

他要求调解员添加自己的联系方式,并提供证件和材料,确定可信后,才同意与他们约定一个地点面谈。

可当调解员发去好友申请后,对方却始终没有通过,很可能只是一个“缓兵之计”,再次打电话过去,对方就称有事在忙挂断了,见面的事就这样陷入了死循环。

最终,姐夫甩下一句话,既然已经起诉了我,那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郭先生和姐夫的纠纷,从法律层面来看,谁更占优势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如果郭先生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证明两人之间关于买房的合同是成立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姐夫继续办理过户或者进行退款和赔偿。

但如果不能证明合同的有效性,或者确认房子已经被过户给他人,那郭先生只能要求退房退款赔钱。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姐夫在明知郭先生买下这个房子的情况下,仍然隐瞒事实,将房子卖给别人,这已经构成了欺诈,郭先生即便拿不回房子,也可以主张撤销合同,并以此要求对方退还因为履行合同所支付的57万元。

十年租房苦等新家,却一夜间打了水漂,郭先生的遭遇让人心寒,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