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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眼了!”安徽蚌埠,80岁五保户老人因摔伤入住医院7楼外科病房,入院次日凌晨便

“开眼了!”安徽蚌埠,80岁五保户老人因摔伤入住医院7楼外科病房,入院次日凌晨便离奇失踪。亲属与院方搜寻无果后办理出院,时隔整整一个月,医院5楼一间废弃房间传出恶臭,警方破门发现老人遗体已高度腐烂,排除他杀。事后,亲属以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索赔17万余元。更离谱的是,医院竟反诉,称老人死在5楼导致该层变“凶宅”,不得不将原产房搬迁至6楼,要求家属赔偿2万元清洁搬迁费,法院这样判了!

2025 年 5 月 4 日,怀远县的陈大爷走路摔伤,致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肋骨骨折,入住当地医院 7 楼外科病房,由兄长陪护。本是普通摔伤,好好休养就能出院,谁也没想到会酿成悲剧。

入院仅一天,5 月 5 日凌晨 4 点多,护士查房发现陈大爷不在病房,陪护的兄长也外出寻人,找了半天毫无踪迹。医院随即派人联合家属搜寻,公共区域、各病房都翻遍了,始终没找到老人。

更让人费解的是,当天上午 11 点,家属在未找到人的情况下,竟为老人办理了自动出院手续,直到 5 月 6 日才向警方报案。接下来的一个月,家属和警方四处寻人、贴启事、问遍周边,老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直到 6 月 5 日,也就是老人失踪整整一个月后,医院 5 楼工作人员闻到一股刺鼻恶臭,顺着味道找到一间闲置房间,打不开门只好报警。民警破门而入,里面躺着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 DNA 比对和村干部辨认,正是失踪的陈大爷。

警方勘查后排除他杀,因遗体腐烂严重未做尸检,无法确定具体死亡时间和死因,但可以确认老人从未离开医院,不知为何走到 5 楼这间闲置房间后再也没出来。

悲痛的家属认为,医院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没看住院内患者,搜寻时遗漏 5 楼闲置房间,管理存在重大漏洞,于是起诉索赔 17 万余元。

谁也没想到,医院竟提出反诉,要求家属赔偿 2 万元。医院称,老人死在 5 楼导致该层成了 "凶宅",没人敢去,他们不得不把原产房搬到 6 楼,产生的清洁消杀、搬迁、装修费用都该家属承担。

这番操作直接让网友炸锅:自己管理不到位,闲置房间不上锁、不巡查,老人失踪一个月都没发现,反倒怪死者把楼层变成 "凶宅"?照这个逻辑,以后有人在商场意外离世,商场是不是也要告家属把商场变成 "凶宅"?

法院最终守住了法律底线。一审法院认为,医院对住院患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老人失踪后未确认其是否安全离院,搜寻遗漏闲置房间,且该房间未采取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漏洞明显,若及时搜到老人,悲剧或许不会发生。

最终酌定医院承担 10% 赔偿责任,赔付家属 35040.3 元;同时全部驳回医院反诉,明确清洁、搬迁费用是医院自身管理疏漏造成,理应自行承担。

医院不服提起上诉,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院方主张的损失根源在于自身管理不到位,不存在要求死者家属赔偿的法律依据。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从来不是管理漏洞,而是医院出事之后的态度。一条人命没了,医院不想着反思问题、安抚家属,第一时间只想撇清责任,甚至反过来向死者家属要钱。这种冷漠和自私,比所谓的 "凶宅" 更让人觉得可怕。

当然,家属也有责任:陪护人员没看住老人,还在未找到人的情况下办理出院,这也是法院仅判医院担责 10% 的重要原因。

但说到底,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更该明白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 一间长期不上锁、没人巡查的闲置房间,就是一颗随时会爆的定时炸弹。

希望所有医院都能吸取教训,把患者安全真正放在心上,而不是只盯着利益。也提醒所有带老人就医的家属,一定要贴身陪护,千万别掉以轻心。生命只有一次,容不得半点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