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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死往死里搞!太坑人了!上海,一小区门口,近百米的路口路段,10年间无休止的折

搞不死往死里搞!太坑人了!上海,一小区门口,近百米的路口路段,10年间无休止的折腾,几乎没停过施工,挖路、修路、填路,反反复复,白天铺上铁板通行,晚上继续施工,一直干到早上6点。搞得周边住户身心俱疲,很多人长期失眠,精神崩溃!居民忍无可忍报警,可施工队总能拿出夜间施工许可证,说还有两周就完工,可上一个走了下一个就又来了,循环往复!附近居民有苦难言,饱受困扰!网友:就怕这种披着合法的外衣耍流氓。


上海一小区门口路段,近百米的路程,施工队有一套固定的“昼盖夜挖”模式,白天用钢板盖住路面坑洞,勉强保障车辆通行,看着好像一切正常。

可一到晚上10点,车流变少后,施工队立刻掀开钢板连夜作业,凿路机震动、工程车轰鸣、金属敲击的刺耳噪音,能持续吵到凌晨6点。

哪怕关紧门窗、戴上专业降噪耳机,轰隆隆的施工噪音还是钻得人脑袋发疼。

这种噪音侵扰10年3650个夜晚,竟然没间断过,彻底打乱了居民的作息。

老人整夜睡不着觉,年轻人常年失眠神经衰弱,孩子们也经常深夜被巨响惊醒。

很多居民心里又烦又无奈,每天都活在焦虑和疲惫里,看不到结束的希望。

更让大家难以理解的是,这段路从来没有彻底修好安稳过。

各类管线迁移、隧道施工、路面整修等工程轮番上场,一个项目刚完工没多久,下一个施工队伍立刻进场开挖。

路面布满密密麻麻、新旧交错的修补痕迹,挖了填、填了挖,循环往复,永远没有收尾的时候。

无休止施工不仅吵人,还带来极大出行隐患。

常年施工挤占了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原本宽敞的通道变得狭窄拥挤,路面坑洼不平。

行人、电动车、接送孩子的人流混行在一起,十分危险。

尤其是老人推着轮椅、家长带着小孩路过,既要小心脚下坑洼路面,又要避让飞驰的电动车,每走一步都提心吊胆,心里始终悬着一块石头。

10年来,居民们无数次维权求助,却次次失望而归。

深夜被噪音吵得无法入睡时,大家多次报警投诉,可每次民警到场处理,施工方都能拿出正规夜间施工许可,最后只能草草收场,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施工方不止一次承诺,只剩两周就能完工,让居民再忍耐一下。

可10年下来,承诺一次次落空,大家从最初的期待、耐心等待,慢慢变成失望、麻木,最后彻底崩溃。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夜间施工许可证不等于“扰民免责金牌”

持证仅代表允许夜间连续作业,但附加两项强制义务:一是必须提前公示施工信息告知周边居民;二是必须配套隔音、低噪设备等降噪手段,夜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限值。

施工长达10年,轮番上马各类工程,夜间凿路、重型车辆轰鸣穿透多层门窗,即便居民佩戴降噪耳机仍无法休息,已构成噪声超标污染。

施工方只拿许可却未落实降噪、公示义务,属于违法。执法机关未上门检测噪声分贝、核查降噪措施,存在监管疏漏。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0年持续噪声导致居民失眠、神经衰弱、精神焦虑,人身权益受损,居民可收集报警记录、噪声录像、就医病历、投诉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

要求施工方停止夜间高噪声施工、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隔音设备购置费用。

翻看近五5的投诉记录,各类施工扰民投诉数不胜数,却始终改变不了循环施工的现状。

居民们最大的困惑就是,各类市 政工程为什么不能统一规划、同步施工,非要各干各的、反复开挖浪费资源、持续扰民。

大家只盼着相关部门能真正统筹规划施工项目,不再碎片化施工,早日结束这场长达10年的扰民困局,让周边居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回归平静舒心的日常生活。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