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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被执行那天早上,没写遗书,没见亲人,卷宗里就三个字:“无遗言”。呼格吉勒图

聂树斌被执行那天早上,没写遗书,没见亲人,卷宗里就三个字:“无遗言”。呼格吉勒图在刑场喊了“我没杀人”,没人记下来,只听说补了一枪。这些不是传说,是法院卷宗、再审判决书和后来律师翻出来的谈话记录里写的。

信源:新京报

当年8月,石家庄西郊的一片玉米地里,发现一名年轻女子尸体。案件性质恶劣,社会震动很大。警方迅速展开侦查,整个城市都笼罩在紧张气氛中。

案发后不久,警方将聂树斌列为重点嫌疑人。

按照后来公开的材料显示,案件最核心的证据,主要是聂树斌的有罪供述。除此之外,能够直接证明其犯罪的客观证据十分有限。

案件侦办速度快得惊人。

从抓获到审判,再到执行死刑,仅用了数月时间。

在当时很多人看来,这意味着案件已经“铁证如山”。

法院最终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1995年春天,这名21岁的青年结束了生命。

而他的父母,从此开始了一场漫长到几乎看不到尽头的申诉。

尤其是母亲张焕枝。

每当别人提起儿子,她都会反复说一句话:“我儿子没有杀人。”

许多人觉得,一个母亲不愿接受现实很正常。

可谁也没想到,这句坚持竟持续了二十多年。

转机出现在2005年。

这一年,河南警方抓获连续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王书金。

落网后,王书金供述自己曾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实施过一起奸杀案,而案件细节与当年聂树斌案高度重合。

消息传出后,全国震动。

因为这意味着可能出现了最令人不寒而栗的情况——一个人已经被枪决,而另一个人却站出来承认自己是真凶。

“一案两凶”这个词,开始频繁出现在媒体报道中。

如果王书金说的是真的,那么聂树斌是谁?

如果聂树斌是无辜的,那么一个已经被执行死刑的人,该如何得到迟来的公正?

从那时起,案件进入长达十余年的复查阶段。

无数律师、记者、学者开始关注。

聂家一次次递交材料,一次次等待结果。

每一次希望出现,又一次次落空。

随着复查深入,越来越多问题被发现。

最高法后来公布的再审理由显示,案件存在大量无法解释的疑点。

例如,作案时间无法确认。

作案工具来源无法确认。

被害人的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无法确认。

更关键的是,一些重要原始证据缺失。

包括聂树斌被抓获后前5天的讯问笔录缺失,案发后50天内部分重要证人笔录缺失,能够证明其是否具有作案时间的重要考勤表也缺失。

这些缺失的材料,恰恰涉及案件最关键的部分。

于是,一个问题越来越尖锐:如果证据链并不完整,当年的死刑依据究竟是什么?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复查。

2016年6月,最高法决定提审此案。

这意味着,这起尘封二十多年的案件终于进入最后审查阶段。

再审期间,法官翻阅了上百卷卷宗。

核查案发现场。

询问当年的办案人员。

咨询刑侦专家和法学专家。

反复比对证据。

最终得出的结论十分明确。

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

有罪供述真实性和合法性存疑。

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

未达到刑事案件“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

2016年12月2日。

辽宁沈阳。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公开宣判。

法庭上那句判词,很多人至今记得:“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从1995年被执行死刑,到2016年宣告无罪。

整整21年。

一个年轻人的生命早已无法挽回。

一个家庭最珍贵的时光也已经过去。

当判决书送到母亲张焕枝手中时,她已经白发苍苍。

很多人说,这是中国司法史上最著名的冤案之一。

它之所以被反复提起,并不仅仅因为改判无罪。

而是因为它留下了一个沉重的问题:

当一个人被国家机器认定有罪时,谁来保证每一份证据都经得起检验?

最高法在再审说明中反复强调“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

聂树斌案最终推动了社会对于刑讯逼供、证据审查、死刑复核以及冤错案件纠正机制的广泛讨论。

许多法律工作者认为,这起案件的意义已经超越个案本身,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