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复仇当街杀人!2009 年广州单亲妈妈陈雪香,得知 17 岁女儿被强奸后报警,次日约出嫌疑人,和弟弟等人当街殴打致其身亡。2010 年她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此案尽显情理与法理的冲突。
陈雪香一个人拉扯17岁的女儿婷婷过日子,母女俩日子过得平平淡淡,谁也没料到一场噩梦突然砸到家里。
婷婷外出赴聚会时被中年男子李某侵犯,哭着回家把整件事告诉母亲,陈雪香听完浑身发抖,抱着女儿掉了一整晚眼泪,第二天一早就带着孩子去派出所报案,还配合民警去事发宾馆固定证据,最开始她是相信公安能给女儿讨回公道的。
可李某半点没有收敛,反倒频繁给婷婷打骚扰电话,言语轻佻,还主动约女孩出门见面,扬言要包养她。
一通通电话像刀子一样反复扎在陈雪香心上,看着女儿整日以泪洗面、不敢出门的模样,她心里那点理智慢慢被恨意冲垮,转头找来弟弟陈建雄商量,打算借着见面的机会把李某拦住,好好教训一顿再交给警方。
几人提前踩好龙津东路的碰面地点,又叫上朋友帮忙埋伏,让婷婷假意答应邀约,把李某引过来。
隔天下午三点,李某开着黑色轿车准时赴约,刚停稳车,陈雪香一行人就冲上去想把人控制住。李某慌了神猛踩油门逃窜,慌乱中撞上公交车,人摔下车后起身拼命跑。
陈雪香跟在后面一路追赶,红着眼冲路边围观路人哭喊,说自己未成年女儿被这人强奸,求大家帮忙拦住他。
路人听完全都义愤填膺,不少人上前围堵李某,陈雪香姐弟和同行朋友追上后,围着李某拳脚相加,还有人拿出硬物击打他头部,混乱中李某上衣被扯掉,光上身趴在地上再也没了动静。
陈建雄和同行的朋友见状慌忙逃走,只剩陈雪香留在原地,清醒过来后立刻拨打110和急救电话,主动等候民警到场自首。
可救护车赶来时,李某早已没了生命体征,法医鉴定显示,死者头部遭受多处钝器重击,脑部大面积出血,中枢神经衰竭身亡。
2010年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陈雪香姐弟几人属于共同故意伤害,即便李某存在重大侵害嫌疑,普通人也没有动用私刑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不能凭着情绪自行处置嫌疑人。
陈雪香只是扇过对方耳光,致命击打由其他人完成,加上主动自首、被害人存在过错,法院酌情从轻,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她五年有期徒刑;
弟弟陈建雄叠加非法持有毒品罪名,获刑十七年,同行帮忙的汤炽辉判十二年,三人还要共同赔偿死者家属近五十万元。
一审宣判后陈家不服上诉,2011年省高院驳回诉求,维持原有判决。
这件案子当年在网上吵翻了天,绝大多数普通人都心疼陈雪香,觉得李某作恶在先,母亲只是替女儿出气,五年刑期太过苛刻。
可法官的考量不能只看人情,要是受害者家属全都私下动手报复,社会秩序会彻底乱套,合法维权的渠道也就失去意义。
整件事到最后没有赢家,婷婷刚满十七岁就遭受侵害,母亲入狱无人依靠,只能独自打工谋生;陈雪香身陷囹圄,本该依靠法律惩治的嫌疑人,最后反倒让自己背上刑责;
死者家中还有年幼孩子,两边家庭全都被这件事拖入深渊。 人心都有柔软的地方,母亲护女的悲愤所有人都能共情,但再委屈再心痛,也不能跨过法律这条红线。
受了伤害第一时间依靠公权力维权,才是真正能长久护住自己和家人的办法,一时冲动换来的从来不是公道,只会是新一轮无法弥补的苦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