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不配为人母,”贵州贵阳,女子不顾自己有家,带着12岁的女儿,以夫妻名义和男友同

“不配为人母,”贵州贵阳,女子不顾自己有家,带着12岁的女儿,以夫妻名义和男友同居,男友却趁她不在,侵犯了12岁的女儿,女儿和她哭诉,求助,女人为了留住男人,竟然睁一眼闭一眼。

女人明明还没跟丈夫离婚,就抛下家庭跟另一个男人跑了。

更过分的是,她不是一个人走的,还硬把12岁的女儿也带在身边,两个人跑到多地,对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女子以为自己找到了依靠,每天早出晚归外出打零工,补贴房租和日常开销,白天一整天,出租屋里就只剩下12岁的女儿和男子两个人。

男子看着嘴甜会来事,实际上心怀不轨,2021年6月到7月,短短两个月里,他趁女子不在家,多次对年仅12岁的女儿下手。

女儿才12岁,刚步入青春期,她跟着母亲背井离乡,身边没有别的亲人可以依靠,面对成年男性的胁迫,她根本没有反抗的能力。

她不敢大声呼救,也不敢把事情说出去,怕惹母亲不高兴,怕被指责不懂事,所有的委屈和痛苦只能藏在心里,默默忍受着一次次的伤害。

女儿也私下跟她哭诉过、求助过,女子心里其实早就清楚发生了什么。

可她做了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决定——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她没有制止男子,没有报警,也没有把女儿带离那个环境。

她每天照样外出打工,把毫无自保能力的孩子一次次独自留给那个恶魔,为了留住这个男人,她选择了视而不见。

幸好远方的亲属察觉了不对劲,得知女孩的遭遇后,第一时间带着线索去了当地妇联。

妇联立刻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对接公安和检察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把女孩带离了那个充满阴影的出租屋。

案子到了法院,男子犯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三个罪,数罪并罚判了12年。

他还不服上诉,二审直接驳回,维持原判,女子自己也犯了重婚罪——没离婚就跟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这就是重婚——被判了8个月。

另外,考虑到她作为监护人,在女儿被侵害后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怠于履行监护义务,法院还撤销了她对女儿的监护权。

案子判完以后,相关部门没有撒手不管,他们给女孩安排了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她解决了生活和上学的问题,还因为这个案子,当地专门建了个家庭教育协作的机制。

一个当妈的,为了自己的私情,抛夫弃女跟人私奔,还把12岁的女儿推进火坑,女儿被欺负了来求助,她居然装聋作哑。12年的刑期给了施害者,8个月的刑期给了这个当妈的 撤销监护权也是她应得的。

一个当妈的,怎么就能看着自己亲闺女被糟蹋还装没事人?

这个女人,她为了跟一个男人过日子,婚都不离就跟人跑了,更离谱的是,她还把12岁的女儿带在身边,把孩子扔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

这孩子周围一个亲人没有,只有她妈和那个所谓的“叔叔”,她每天出去打工,出租屋里就剩下那个男人和女儿,一待就是一整天,她难道真的想不到会出事?还是想到了,但觉得无所谓?

她女儿身上有伤,她看见了,女儿怕那个男人怕得要死,她也看见了,女儿哭着跟她求助,她听见了,可她做了什么?什么都没做。

这不是无知,这是赤裸裸的冷漠,一个12岁的孩子,被性侵之后最该找谁?当然是自己的妈,可她找了,换来的却是无视,这种伤害比被强奸本身还狠 孩子会想,我妈都不管我,我还能指望谁?

好在还有亲戚管,还有妇联管,还有法律管,12年刑期给了那个男子,8个月刑期给了这个当妈的,监护权也撤了。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有奸淫幼女多人或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男子对年仅12岁的幼女多次实施强奸和猥亵,属于法定从重情节,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其12年有期徒刑,量刑恰当。

这个判决既体现了对幼女性侵犯罪的严惩态度,也考虑了其犯罪次数和恶劣程度,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