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63岁大爷一颗牙齿疼,一医院用网约车送大爷去看牙,没想到,大爷被拔光12颗牙齿,种10颗牙。刷了18800元,还欠医院6200元。医院让大爷写了一个欠款协议,大爷身上只剩下30块钱,只好联系上儿子,儿子一听傻眼了,立马赶到医院,可接下来的一幕,让他更愤怒。
事发当天,当地一家口腔医院主动联系李大爷,免费安排网约车上门接送,热情邀请老人到店做口腔检查。
李大爷想着他只有一颗牙齿疼,看看也好。
他没有多想,便跟着网约车前往医院,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普通看牙,将让自己付出沉重代价。
抵达医院后,医护人员轮番向李大爷宣讲口腔方案,不断夸大他全口牙齿的问题,劝说老人一次性拔除多颗牙齿,立刻进行种植牙修复。
李大爷文化程度不高,对牙科专业知识一无所知,面对工作人员不间断的推销,逐渐慌了神。
最终,医院一次性为李大爷拔除12颗牙齿,并当场开展10颗种植牙手术。
手术结束结算时,总费用高达25000元。
李大爷手机里仅有18800元,被医院当场刷走。
剩下6200元欠款,工作人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欠款协议,劝说老人签字。
此时老人身上只剩下30元现金,孤立无援,只好在欠条上签下名字。
万般无奈之下,李大爷拨通儿子的电话,把事情简单告知。
儿子接到电话瞬间傻眼,立刻火速赶到口腔医院。
当他看到账单、欠款协议,再得知父亲仅仅因为一颗牙疼,就被一次性拔掉12颗牙、种下10颗牙后,当场怒不可遏。
家属表示,老人有4个心脏支架、陈旧心梗、高血压、糖尿病、肾炎等高危基础病。
按照口腔诊疗规范,此类老人严禁一次性大批量拔牙。
就算健康成年人,12颗牙也必须分多次分次拔除。医院一次性大规模手术,风险评估严重缺失,漠视生命安全。
更让他气愤的是,医院事前从未联系家属沟通重大诊疗方案,没有完整告知手术风险、可选保守治疗方案。
面对家属质疑,院方却拿出签好字的知情同意书和欠款协议,表示一切都是老人自愿。
家属提出,老人仅仅单颗牙痛,完全可以补牙、根管治疗,根本不需要批量拔牙、高额种植牙。
家属已向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全额退还18800元诊疗费,撤销6200元欠款,并对过度医疗造成的身心损害予以赔偿。
监管部门已启动调查,将依法对涉事口腔机构作出处罚。
《民法典》第1129条规定,医务人员实施手术、特殊治疗,应当向患者充分说明病情、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案,取得患者明确同意。
对于高龄老人等特殊人群,重大手术应当尽量告知近亲属并听取意见。
本案中医院未完整告知保守治疗方案,刻意推销高价种植套餐,侵犯患者法定知情同意权。
医院不能仅凭一纸签字免除自身未尽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 。
《民法典》第151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缺乏专业判断、孤立无援的处境,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与欠款协议。
医院利用老人信息不对称,诱导接受远超病情需要的高价项目,事后强迫签署欠条,家属可起诉撤销这份欠款协议,无需偿还6200元债务 。
《民法典》第1227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治疗。
过度医疗属于法定医疗过错。医院要承担退费、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
此案也提醒广大老年人:看牙务必带上家属,凡是劝说一次性批量拔牙、立刻高额种植的机构,一定要多方咨询公立三甲医院医生,警惕“免费接送、低价检查”背后的消费陷阱。


